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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AB面

慕容锦上 2015-9-12 17:28 2780
A,叶枫

看见左小薇的第一眼我就已经确定沦陷在她明媚的笑容里。眼里心里满是这个小丫头灵动的大眼,俏皮的模样。很多个夜晚总是重复同一个梦,月影下,一方石阶,一簇青竹,女子一袭白衣,上面大朵大朵的绣着紫色蔷薇,竞相绽放,似要吐尽芳华。琴声仄仄,余音袅袅,越发显得女子超凡脱俗,不食烟火。女子翩翩起舞,像是俯身,又像是仰望,像是来,又像是往。是那样的雍容不迫,又是那么不已的惆怅,忽然间水袖甩将开来,衣袖舞动,似有无数花瓣飘飘荡荡的凌空而下,飘摇曳曳,一瓣瓣,牵着一缕缕的沉香,如玉的素手婉转流连,裙裾飘飞,一双如烟的水眸欲语还休,整个人犹如隔雾之花,朦胧飘渺,如此的遥不可及。每一次都是在深深的怅惘中醒来,每一次都是一脸的汗与泪。真的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再也无法逃离。

很多时候觉得自己不可理喻,不就是一个艺术学校的任性世故的小丫头吗,说到底我叶枫也算是青年才俊阅人无数,何至于如此痴迷,可是所谓爱情就是如此,一旦沦落毫无道理可言。

左小薇寒假马不停蹄的四处给人伴舞做车模,说是要赚很多钱,我问她:“你这么爱钱?”左小薇一脸的轻蔑:“当然,我爱钱,钱的好处太多,比如你有钱你就可以追求比你小十岁的我而没有人说你是想吃天鹅肉,比如如果我有钱,我就可以爱上一个富二代别人就不会说我是为了他的钱。”我哑然。

那日半夜去接走秀回来的左小薇,陪她去学校宿舍取东西,宿舍空落落的,空气里有种潮湿的气息。左小薇打了一脸盆热水泡脚,战斗了整整两天,她的脚已经惨不忍睹。她让我递给她毛巾和药水,我却情不自禁的直接伸过手把她的脚捞起来,轻柔的拭干,大拇指抚摸着那硬硬的茧子,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我抬起头定定的看着她,我说:“左小薇,你好好的,,”

后来我特意为她订做了一双软软的小羊皮平底靴子。看着她舒服的把脚放在靴子里,我的心仿佛敞亮了许多。

有天约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咖啡厅见面,可是没想到她找错了另一间咖啡厅,又忽然间来了一场大雨,我急的不得了赶紧电话她站在那里别动,可是她还是没忍住冲进大雨里,然后我们就在路口撞在了一起,我一把将她藏进了怀里。我觉得如果我在这一刻死掉了都是最幸福的。

我发誓要给怀里的丫头最舒适的生活,最幸福的保证,于是我拼命的加班拼命的打理自己的小公司,我觉得我必须赚很多钱很多钱 ,于是我有了很多连轴转的应酬,可是左小薇对此的反应让我始料不及。

她时刻都得掌握我的行踪,不然就是连续十几个电话,我和她说:左小薇,你好好的,我只是忙碌。左小薇依旧固执。有时候会去我经常去的地方一个一个的查找我的车,找到了就靠车坐着,有几次我出来的时候竟然看见她依车熟睡,我凄惶的将她揽在怀里,心里的空茫无以言喻。左小薇,我该怎么做才好?我想给你一个配得上你的生活环境,我不愿意你去走秀,我不想让你的脚受些许委屈,我要它一辈子都能安稳的放在舒适温暖的羊皮靴里。

世上万物非己所愿,有些时候付出了根本得不到回报,那一阵我的小公司情况越来越遭,左小薇越来越不满意我的状态。我甚至怕见她,怕接她的电话,怕看她美丽忧伤的眼睛,左小薇明媚的笑容就这样被扼杀在我的手里。我罪不可赦。

我孤注一掷,希望公司有所好转,可惜事与愿违,我输了。因我的刻意回避,好久没有左小薇的消息。而今竟然不知道如何再见。

那个夜晚,我在左小薇家楼下待了很久很久,那个夜晚,天空没有一颗星星。有句话: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我想是我该悄悄离去的时候了。

小的时候我从别处抱养一只小狗,我是那么怜惜它,可是它还是不习惯我给予它的环境,奄奄成病。我两整天不眠不休,好不容易看着它好起来,赶紧将它送给了一位更有经验的阿姨。然后,少年的我泪流满面,我把这种感情叫做爱到逃离!



B,左小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格特别分裂的人。总是毫无来由的有这样一种无边的恐惧,多少个夜晚总是在一片空茫中被深深的孤寂惊醒。每日不得不用一个异常喧嚣的外表掩藏这样一个自闭的内心。艺术学校最不缺乏的是美女,学校的大门口总是豪车林立,我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虚荣女孩,可是我需要很多爱。

遇到叶枫我觉得是我中了爱情的蛊。很多时候,我总是有这样一种莫名奇妙的想法,我觉得我们生命里所经历的一切,都在其发生前就已经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所支配。于是,那些看到的,感悟的,遭受的过程就像是一出电视剧里的桥段,其实它早已经预先写在了剧本里,这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有天意吧?冥冥,这似乎是个神秘的词,这神秘的冥冥仿佛是和沉淀在一起的。而那些沉淀却又往往关乎着回忆,在回忆里,我们又总是不免去重温那些冥冥中的偶然。而那些偶然真的仿佛是注定的,比如我和叶枫。

那天,我和同学嘻嘻哈哈的走,叶枫一身休闲,双手插在口袋里,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我就知道我完了。叶枫三十几岁,自己经营一家小公司,是太多姑娘们眼里的金龟婿。

后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叶枫说第一眼就被我的明媚笑容所感染,嘿嘿,我的明媚笑容,其实我能有多少明媚呢?那时候我刻意对叶枫显得漫不经心,然后我利用一切时间马不停蹄的走秀赚钱,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直到有一天叶枫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钱,我随口回答:“当然,我爱钱,钱的好处太多,比如你有钱你就可以追求比你小十岁的我而没有人说你是想吃天鹅肉,比如如果我有钱我就可以爱上一个富二代别人就不会说我是为了他的钱。”我知道,我是这样的自卑,这样辛苦的赚钱也不过是为了证明我爱他并不是爱他的钱。

我拒绝他的一切礼物,单单收下了他给我订制的平跟小羊皮靴。因为有天我走秀归来泡脚的时候他是那么怜惜的把我羸弱不堪的脚捧在手里。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他会是一生中对我最好的男人。

我是这样一个卑微的心态,我总是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爱着,又总是难免患得患失,即使在最幸福的时刻也总是怕这巨大的幸福悄悄的溜走。我到底怎么了?我这是病吧!

我从不能找不到叶枫,电话没人接的时候我就会锲而不舍的一直打下去。再找不到我就去他经常到的地方一家一家的找,看见他的车人已经精疲力竭。有次他负气而去,把车马达拉得轰轰响。转了几圈 又回到我身边,人虚弱爬在方向盘上。我隔着车窗玻璃落下泪来,我们是这样的爱着,可是我们到底错在哪里?我要的不过是他的陪伴他的呵护他的让我感知的娇宠,我有错吗?

渐渐的叶枫越来越不愿意见我,我甚至看见他有时候宁愿一个人坐在我家附近的花坛上吸烟,有时候一个人在我家对面的大排档慢悠悠的喝啤酒。我想他是厌倦我了吧。

后来我马上毕业了,我想不如我们都冷静下,于是收拾行装和同学一起去了滨海,一个美丽宽容的城市,这里立刻收容了我这个失魂落魄的人。我每日一边走场一边四处投履历,每日把自己累得无暇想任何事情。终于签下了一个著名的广告公司,有了立足。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心无旁鹜,渐渐的有了一些起色。我觉得我开始理解叶枫的世界,我发现我之前是那么的狭隘。我不能自控的想念他。

可是,我已经找不到他了。电话,qq,找他的朋友,所有一切都渺无音信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还是失去了我曾经认为世界上最爱我的男人。

我病了,两天两夜没有起床,很多时候呆呆的望着天花板,房间里真静啊,仿佛只有自己的呼吸笼罩着四周。一种说不出的窒息冷冷的袭来。我快要死了吧,可是我还年轻,我还应该展露原本属于我的明媚笑容,于是我决定起来给自己煮一碗热热的白粥。

来到厨房,淘米,加水,插上电热锅。就那样看着米在水里慢慢变热,慢慢沸腾,然后渐渐的绵软,粥水翻腾,米香四溢。捧着热热的白粥回到房间,拉开窗帘,一缕阳光均匀的洒在手中的暖暖的白粥里,说不出的馨香。

这一个冬日的上午,我坐在靠窗的床边,就着一室的阳光和大滴的泪水把满满的一碗粥喝完,把自己喝出满头满身的汗水。其实,世事不过如此吧,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足够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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