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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当思绪再欲远游,乍闻天籁贯耳,汩汩如流泉濯面,清凉透心。
推窗,但见楼下公园,绿意茸茸,青石铺地,丛丛簇簇碧树红花,掩映着三五群花甲男女,或挥拳踢腿,“嗨嗨呵呵”,其形翩若惊鸿宛若游龙、或轻展歌喉,“咿咿啊啊”,其声或浑厚或清亮,直冲天际;三几架乐器齐奏,“叮叮咚咚”,煞是入肺入心。
哇呀,世间竟有如此去处!恰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老旧的心陡然雀跃,飞身朝楼下扑去。
觅一静处,觑一眼近邻的招式,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少顷,闻花叶间唱得热闹,也想小试牛刀。岂料,初展“才艺”便技压四邻。展目,真可谓“鸟飞绝,人踪灭”啊!瞬间,形色人等消失殆尽,偌大舞台,只留我一人任意施展拳脚了。晚上,将此壮举学给孩子,孩子喷饭:妈呀,拜托,别人唱歌要钱,你却是要命啊!
愕然,却也陶然。可不是嘛?谁叫咱姐们属虎?不鸣则已,一鸣则要惊天地呢。当然,咱明白,自嘲的话可一不可再的。也就从此,咱再不敢轻展“才艺”,实在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艺术”细胞的折磨,便会寻一无人静处,在保证不惊忧形色生命的前提下,满足一下小小的表现欲。
如果说朝阳和晚霞是晨昏的归属,那么,那声声绕梁、句句贯耳的丝竹,当是心灵最完美的栖息地了。于是,无论晨昏,定会倚窗独立,静听清风送来梵音,与驿动的思绪共鸣;于是,更把白发当装饰,皱纹作点缀;于是,那一复一日的生活,枯燥中却也无不透着美呢。
但得夕阳好,何惧黄昏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