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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风情] 偷来的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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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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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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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之星文坛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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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人,如果和酒联系在一起,就会很暧昧。
    “这只酒杯,真漂亮。”我把玩着它,不时地用唇亲吻着它。白杯红酒,令我心旷神怡。其实,我并不喜欢酒吧的吵吵嚷嚷的环境,可我喜欢这只杯子。我喜欢把玩着它,象把玩着一件艺术品。喝酒不是目的,要的是一份心情。有人说这是小资,我却说是小姿。我喜欢女人这种喝酒的姿态,飘渺的神态,优美的举止。如果说,男人喝酒是文化,那么女人喝酒的姿态就是艺术。“喝”字好象不雅,“饮”字,又感觉有些别扭和做作。
    每次喝酒,我只能喝一杯。一杯酒,我就会很兴奋。首先表现在脸上。红红的,自有一份妩媚。其次,是语言。如果我开口说话,那就是喝多了。我自己知道,可那种感觉的确是很好。飘飘然,忘记了自我。
    跟点就是这样认识的。他也许知道我喝多了,也许他一直在角落里观察着我。然后,走过来,坐到我的身边,跟我说话。因为点很帅,所以我才有心情理他。
    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不是麻雀。”
    我感到有些奇怪,就问:“为什么?”
    点说:“东北的麻雀都能喝几杯酒。”
    我被他逗的开心大笑。笑声,很久才落在杯子里。我听到“咚”的一声。
    我又问:“你又怎么知道我是东北人呢?”
    点说:“一眼就能看出,你是典型的东北女子。”
    我说:“算你聪明,我的确是东北人。我不是麻雀,我是毛毛虫。”
    点奇怪地看着我说:“为何是毛毛虫?”
    我暧昧地一笑,说:“毛毛虫白天总是躲在叶子的底下,只有晚上才敢爬到叶子上面。毛毛虫很懒惰,胖胖的,我也是呀。
    点把视线转移到酒吧的那棵树上,树上缠着绿色的藤。点在看那些树叶。
    “那些树叶是假的,包括那棵树。”我说。
    “你也是假的吗?”点回过头来看着我说,眼睛有些朦胧。酒吧里所有的一切都很朦胧,包括那些歌。
    “为什么总是一个人来这里?”点问我。
    “因为我喜欢这只酒杯”我说。
    “这么简单?”点有些不相信。
    “当然”我把酒杯举到了唇边,我是吻酒,而不是喝酒。不知为何,我突发奇想。我抓住点的手说:“你帮我偷这个杯子,好不好?”
    “偷——酒——杯?”点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大声地说。我忙用手捂住了他的嘴说“你小点声好不好,惟恐别人不知道。”
    “偷?不好吧。”点说。
    “有什么不好,不就是一个杯子吗?谁让我喜欢呢!我好想家里有这样一个杯。”我有些玩世不恭地说。
    “那我送你一个”
    “不要你送的,我就要偷的。”
    “为什么?”点很奇怪地问我。
    “偷的才有情调。”我一本正经地说。
    那天,我竟然喝了两杯酒都没醉。酒壮英雄胆,我在点的掩护下,成功地把酒杯装到兜里。我抓着点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走出了酒吧,生怕后面有人追出来,喊:抓小偷呀!出了酒吧,点把我拽进一辆出租车,逃之妖妖了。
    从此,零点酒吧我再也没去那个酒吧,也不敢去。自然再也没有看到点。不过每次喝酒的时候,我都会想起点,想起我和他偷酒杯的惊心动魄。
    不去酒吧了,上网的时间就多了。没事的时候,就坐到电脑跟前,跟着鼠标到处乱逛。偶然的一个动作,我进入了一个零距离文学论坛,发现了一个叫念奴娇的写的一首诗:
    艺术
    ——麦当娜说: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能征服世界。
    女人
    喜欢高跟鞋
    男人
    喜欢喝酒
    一双高跟鞋
    穿在脚上是鞋
    放在高脚杯跟前
    是艺术
    一只高跟鞋
    不及半尺高
    两只高跟鞋
    就是一个世界的高度
    妙!特喜欢这句“一双高跟鞋/穿在脚是鞋/放在高脚杯跟前/是艺术”。我的那个偷来高脚杯有些孤单了,里面没有了酒似乎没有了灵魂一样。念奴娇的诗提醒了我。能写出这样的诗,一定是一个很懂艺术的女子。
    我查了念奴娇的个人信息,竟发现她跟我是同乡,我和她生活在一个城市。我把她当成了我的知音。我给她在论坛上留了言,并把QQ号留给了她。
    在QQ上,我和念奴娇聊的很开心,她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女子。不仅风雅又有趣。她说她喜欢酒,因为喜欢酒,开了一个酒吧。这让我很兴奋,因为我也喜欢葡萄酒。她说那首诗是为一个朋友写的,她的朋友喜欢用高脚杯喝酒。她说她的朋友的时候有些伤感。我告诉她我也与一只高脚杯,也想给它配一只高跟鞋。她竟然说要送我一只,因为她买了一双,只用上了一只,另一只还在鞋盒里放着。我自然很高兴了。我和她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她告诉我,她拿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我说我拿一只高脚杯。
    当我拿着高脚杯出现在相约的地点时,我看到了那个拿着红色高跟鞋的人。天啊!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念奴娇竟然是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竟然是点。
    酒杯掉在了地上,摔的粉碎。
    我心痛地望着地上的碎片,对点说:“都是因为你!”
    点笑着说:“我再帮你偷一个。”
    我和点又来到了零点酒吧,我和点要了四杯鸡尾酒,为的是以多乱目。我成功地将一个酒杯放到了兜里。
    当我和点走出酒吧的门口时,我兴奋地拿出酒杯,对点得意洋洋地说说:“嘻嘻,又得手了!”后面传来了一个声音:
    “老板,你的电话——”一个服务员匆匆地跑到我们跟前。
    点生气地对服务员说:“谁的电话我也不接,告诉他我不在。”
    我吓了一跳,酒杯掉落在地上。
    点象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酒杯,对我说:“给,我也偷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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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新秀活跃会员爱心会员原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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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时间欣赏!
认真读帖、积极回帖也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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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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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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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会员活跃会员文坛新秀原创之星驻站作家青龙女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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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女人喝酒,但不是醉酒。
如果有意疏远,那么请尽早离开!如果无意冷落,那么请热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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