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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味人生] 别了,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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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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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原创之星驻站作家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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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夜的温柔中,我快乐地冲出桎梏着我的绳索,轻轻的出了一口气,终于自由了,我大声的对着四周呼喊,可没有人能听到我的声息。
    在不足十五平米的空间里,我游移不定地漂浮。
    在这个居住了七年的屋子的暗夜里,我无声无息的游荡着,一种挣脱桎梏之后的轻松感之后,我开始捕捉着暗夜里的形迹。
    偶尔,我伸手摸一把曾经非常喜欢的物品;偶尔,我伸手掠过红杏的脸,心底还是有一丝不舍的感觉。
    虚幻的空气中,我触摸不到任何的实物。
    室内到处飘散着淡淡的尸臭,还有人类的鼻子无法嗅出的氰化钠的味道。
    那具盖着白色的被单,毫无生气的静静地停放在床上的,应该就是我方才挣脱的皮囊,我曾经在那里借居整整三十年。
    床边,那个哭声很响,眼睛揉得通红,却听不出丝毫悲伤的披头散发的女人,是我深深地爱了七年,珍惜了七年的名为红杏的女人。
    而今我非常厌恶那具愚笨得没有一点男儿血性的躯壳,我更恨那貌似端庄,骨子里却****放荡的妇人。
   
    我降低了在暗夜里飘浮的魂魄,尽量让自己能和她的脸保持平视。
    我超然地睇视着这个在床边低着头,有声无泪地哭泣着的名为红杏的女人,感觉这世间事还真他妈的滑稽到了极点。
    就在几天前,我目睹了这个名叫红杏的我娶回家七年的小女人,就在如今停放着被大家叫做是尸体的这张婚床上,在另一个男人的身底妖媚地呻吟,放荡地翻滚,如果没有那一幕,我还是会傻傻地相信我就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木然地站在那两个纵欲的男女面前,这个名为红杏的女人,毫无愧意地说:“我们就这样了,你看着办吧。”
    我他妈的真是一个十足的笨蛋,一个十足的烂人。竟然深信不疑五年间我每一次夜归时,都能恰巧看见他坐在我家的客厅里,悠闲地喝着热腾腾的咖啡。
    而我也非常相信他们这对狗男女的说词,他正好找到瓶好酒,就来找我小聚浅聊。傻到极点的我还窃喜人生有此良友足矣。
    而我这个做了五年活王八的男人,还顶着绿得长毛的帽子,和他称兄道弟般的推心置腹,杯盏来去,还偷乐自己的老婆有绝对的容人之量,深更半夜热情替接待朋友,比那些死守着锅台的黄脸婆可给我长了太多的脸了。
    我真是一个十足的呆瓜。
    我竟然相信这一切都美好的让人陶醉。
    而更傻的是我竟然要追问在夜半时,在我的身下也如此这般泡制出浪声荡语,激情如火的女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如此不懂得珍惜自己的名声。
    我早该想到,我的红杏老婆选择他的理由。
    我的老婆选择他的理由,还真是够他妈的现实。比较帅一些,比较有钱一些,比较会讨小女人的欢心一些。罢了,罢了,这些,我统统没有。
    我只是一个毫不出色的普通男人,头上没有任何足以让女人夸口的光环,也难怪我的红杏会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以出墙来满足她的虚荣。
   
    我停止继续飘游,冷冷地看着正坐在床边虚假地哭泣着的女人。
    明明几天前在私底下搂着另一个男人咬牙放屁地对名义上还是你的男人的我说:“你怎么不说早点去投胎啊,也不用我整天面对着你这样一块无用的臭肉,连倒进地里都沤不出一担好肥。”偏生在人前又扮着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来给这具躯壳送行的亲朋数说着:“刚子可是真狠心啊,咋一点都不替我想想啊,七年的夫妻了,我们情投意合,说话不曾高声,脸都没红过一次,他这一走,我往后的日子可咋生是好啊,婶子大娘啊,我的命好苦啊。”
    命苦吗?我他妈的可一点也不这样认为。
    命苦的应该是床上那具没有感觉、没有魂灵的躯壳。
    命苦的应该是傻瓜一样让这两个狗男女戏耍了整整五年的男人。
   
    我审视着曾经让我借用了三十年,如今躺在床上冰冷僵硬的躯壳,不明白三十年前的我,咋不睁大眼睛,找一个能颠倒众生的物归壳来借住?偏偏选择了这样一个小头锐目,瘦小枯干的身体?
    偏这躯体其貌不扬也就罢了,你好歹能挣来一份让人眼热的身家也多多少少能弥补这身体的缺憾,可偏生连这身体的主宰也愚到极致,人前不会奉承,人后不善体贴,七年前挣来了妻子白日里无数的白眼,熄灯后床笫间的不奈,在在都是我这样一个有为的青年教师荣获“废物点心”称号的缘由。
    七年的时光,或许并不是太长。
    七年的时间,阿猫阿狗也能一夜间暴发,不仅仅收获了足以挥霍一生的财富,还掳获了我二十年视他如兄弟的人的妻子。
    但这七年的时间,唯有我这般百无一用的书生,死守着三尺讲台,半截粉笔,在原地踏步中丢失了青春,健康,还有头顶上遮不住光亮的几缕乱发,还有,还有曾经为了她那与“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中红杏二字相同的诗化了的名字,珍宝般的捧回家中,只差供奉在祖先台上,晨昏定省的妻子。
   
    我已经不想继续在这让我无法呼吸的空气中游走,我要去能让我自由地呼吸的地方,我已经完全不留恋这个生活的空间。
    去他娘的狗屁华车美厦,去他娘的什么夫妻情深,去他娘的什么红烛精神,一切都滚了开去吧,我统统地不要了。
    因为,我倦了。
    我就要离开了,我厌恶眼前这一切的人与物。
    教了八年的高中化学,我知道氰化钠不需要太多,就能帮助我完成我的愿望,于是,带同学做实验课的时候,我悄悄地藏了一点它的粉末。
    并没有太多的痛苦,因为,它短暂到我还来不及体会这种生与死的痛苦,便自由地飘浮在空气中,在屋子的上空冷然地审视着身后的一切。
    最后一次看看这个住了七年的地方,最后一次看看曾经与我同床共枕的女人,我丝毫也不后悔我选择离开的勇气,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为正确的选择。
    可是这个屋子的所有角落,都将永远存留着我的气息,那怕是撕走再多的日历,人们能永远地送走的只是我的躯壳,但不能把我的气息从这个空气里驱逐干净。
    别了,名为红杏的女人。
一盏清茶,一炉熏香,一声丝竹,一阵古乐……静静的夜色中,任思绪和心灵碰撞,任茶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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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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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东西是注定的
爱如潮水,哗啦哗啦的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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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青叶L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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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如此   毫无办法
希望迟迟不来   苦死了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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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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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草NJ优秀版主原创之星热心会员活跃会员最佳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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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性杨花是所有红杏们的天性。
认真读帖、积极回帖也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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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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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小说,学习
你们来,或者不来,我就在这里,不离不弃,你们走,或者不走,我还在这里,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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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不来这种写作手法
断网中,路过看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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