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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雪 于 2011-12-12 08:19 AM 编辑
1、
那日在阳光书社找了半日的书,原来静静地躺在新华书店。当时忘了带钱,等再想把它买下来,却已不记得书的位置,名字,内容,以及作者。书店里的人很好笑:什么都不记得,为什么还跑来买?我很难解释。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一句“人间有味是清欢”。就因为这么一句话,才想把它买下来吧。
2、
常常买书,读完的却不过三五本。随手翻阅,书中的大致一片模糊。或许,只是因为书中有那么某句话或一小段文字,会让你想起一个人,想起一个难忘的地方。那片刻间的恍惚,仿佛逝去的灵魂还留在那里,听风,看水,读诗,吹口琴,甜蜜地争吵。
3、
她眼神复杂地看我:你真是个矛盾体。有多少相互冲突的元素在你的身体里不停地撞击----温和又冷酷,浪漫又现实,敏锐又愚钝。也许吧。工作与生活,构建它们的元素本来就各不一样。不管之间的反差如何让你觉得惊讶,我相信,你眼中总会有一个你所认识的我。
4、
有的时候,人都没有办法诠释自己。就如非要你说出来为什么要爱一个人一样难。每个人心里都会藏着一些东西。就如有一些感觉,必须要靠烈酒点燃才行。
5、
还是深秋的样子。走在半新半旧的城,阳光下全是坠落的叶。不要出声,只需漫不经心地沿一条河流,一堵老城墙,停停走走,就会与另一个自己不期而遇。还可以漫无目的地去看一场老电影,或背诵一段聂鲁达绝望的情诗:我爱她/有时她也爱我/我的心在寻她/而她并未与我同在...如今我确已不再爱她/但也许我还爱着她...爱太短/而遗忘太长
6、
阳光还这么好。我仍酷爱于许多无所事事的午后选一个便利的位子看街。看街比写文字更让人心有所获。形形色色的人走过你面前。有的玩手机音乐;有的懒洋洋地晒太阳;有的旁若无人聊得正起劲;情侣们却在窃窃私语。万物众生都活得兴致勃勃。以一种不打扰的方式融入他们的秘密世界,原来,坚贞的幸福并不昂贵。
7、
三十岁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真的无法回答你。或许外表的成熟开始潜入内心,或许骨子里偶尔还透着野性。你不如转过头去看那些挤身人群不紧不慢的女人。举手投足,通透温婉,境界从容。比风还轻,象一幅画,更象一首诗。以缓慢优雅的生活速度呈现,是喜欢看街的男人更喜欢看到的一抹风景。
8、
不如这样。只余清欢。一路的遇见,恰似身入水乡,阳光灿烂时如一位穿着华服的雍容少妇;阴雨蒙蒙时足以在刹那间掀起你生命中种种自以为早已遗忘的忧伤。是爱是欲,是实是虚,就让记忆去捕捞它的轮廓,无需多问。
9、
我多希望,多年后,当你再想起我,唇角依然会绽开一朵恬静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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