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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这篇文章的想法由来已久,特别是今天在《南方人物周刊》上看到一篇《跨性别者在中国》的文章后。
首先替部分读者扫盲一个词汇“性少数群体” ,性少数群体简称“LGBT”,L指称女同性恋者(Lesbian),G指称男同性恋者(Gay),B指称双性恋者(Bisexual),而T是指称跨性别者(Transgender)。
性少数群体自然是性多数群体的反面,可能我们绝大多数不接收这个群体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是多数派,而我们骨子里有一种排除异己的基因。我再为大家阐述一下LGB和T的区别,同性恋是指生理性别和认同性别一样,但取向倾向同性。比如A是女人,她也认同自己是女人,但她就是喜欢女人。跨性别是指生理性别和认同性别不一样,所以跨性别是性别认同问题,而不是性取向问题,比如A的生理性别是男,但他认为自己是女人,她喜欢女性,这不属于取向问题。
说实话很遗憾我没有遇到过性少数群体的人,所以无法与其沟通,了解他们的世界。但我一直秉持这样一个观点,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没有任何区别。对于性别,他们可以不认同自己的性别,就像你可以选择认同自己的性别,就像你可以不认同自己是个胖子,你两百斤同样可以认为自己很瘦,只不过和大众的看法不一样而已。对于取向,他们不过是爱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恰好和自己同性而已,就像你爱上一个人而这个人恰好和你是异性,我觉得这并不是我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的理由。
在中国,“性少数群体”依然是一个很隐晦的问题,一个很难被多数人接受的群体,但在如今越来越开放化的文化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出柜敢于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更多的人对此难以启齿,他们觉得自己是个异类,也被别人骂作变态,于是他们会最终妥协和自己不爱的异性结婚生子。
在这群体里产生了有一个群体“同夫”和“同妻”,即“性少数群体”的异性配偶,可以说在“性少数群体”现象背后他们是最不幸的一批人,想象一下你的妻子丈夫把你当哥们儿姐们儿是什么感觉,和一个压根儿不爱自己这一种的人生活一辈子又是什么感觉。而这种情况的出现正是社会对性少数群体的不接受而造成的,并非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
笔者并非崇洋媚外之人,但在欧美国家的性少数群体确实比东方国家的要幸运,在欧美歧视这个群体的人就像种族歧视一样是会受到大家的谴责的,而在东方这种本来与生俱来的正常行为却会收到谩骂和歧视。笔者确实很难理解,你可以不接受,但你也没有资格诋毁和谩骂啊。但事实上,中国受传统礼数的约束和洗脑让他们很难去接受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和社会不一样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厕所文化里总有“同志”联系方式的原因。因为见不得光,所以只能在厕所里求生存,而对于他们来说幸福或者性福是一种奢求,卑微的奢求。
“如何使性少数派避免受外界的伤害?”我一直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建立法律制度和改变社会态度。制度是硬的,态度是软的,两者相辅相成。没有社会态度作为基础,法律制度难以建立,就算建立了,在运行中也可能难以落实或不够彻底,达不到预期效果;而法律制度的建立,又会促成和加速社会态度的转变,或者促使更多的人拥有和这种制度相符的态度。
李银河早期曾预言:中国正在进行一场静悄悄的性革命。而这场革命无疑是艰难的,是一条坎坷的道路,但我相信依然会有人把他走通,在无数的抗争过后。而最重要的是观念的变化,只有所有人都不在戴着眼镜看待这个群体,他们才能像常人一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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