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可以开恩
|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在现在这个社会来说,已经不好使了。因为,现在的人就怕不出名,不管流芳千古还是遗臭万年,只要能出名,就好。人们想出名的愿望太疯狂了,似乎,人活着,最大的目的就是出名,并且为了出名,什么鸡零狗碎的事都能做出来。但是,这句话,适用于药家鑫,他出名了,却也送了命。如果,还有下辈子,他一定不会再做让自己很有名的事,任何年代,作为反面教材,你若被推到风口浪尖,只有一条路:死! 药家鑫案件终于以他生命终结而落下帷幕,不管这样的结局是不是令人称快。但是,看到他伏法之前签字的视频,他还显稚气的脸上写满了对人生的留恋与不舍。看了,那种感觉,就是揪心难受,也许,我不是正义的人,我善良的也没有原则,但是,作为一个母亲,心情是沉重的。如果,当时出现电视上“刀下留人”那一幕奇迹,我想,药家鑫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犯错。可是,法律不管公正不公正,法律是无情的。杀人偿命,没什么话好讲。法律不会因为你还是个花样少年就开恩。任何错误都需要付出代价。有时,代价是生命。 药家鑫,作为一个时代案例的典型,在劫难逃,情理之中。不杀不足以彰显社会正气,不杀不足以震慑这一代人的灵魂。所谓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可是,药家鑫死了,从此类似的罪恶就不会再有了?药家鑫死了,从此就铲除了罪恶的源头?这些想法只能是幻想。药家鑫死了,带走的是他的罪恶,他用生命为自己的罪恶买了单。法律只对本身负责,同样的,死刑犯也只偿还自己的债务,没义务为社会现身说法。 药家鑫案件虽然结束,但引起的社会反响巨大。这些孩子犯罪根本原因何在?追究的不仅仅是家长的教育,还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世风日下,金钱至上,家庭溺爱,道德培育缺失,让这些孩子在思想上有无所适从的感觉,是需要他们怕,还是不怕?这是谁也说不清的事情。因为,此案与不久前的“李刚门”案件相比,让世人倍感讥讽。李一帆犯罪以后专横跋扈,得以生,而药家鑫犯罪以后,因为怕,而一错再错,得以死!药家鑫之死,是法律的胜利,却是教育的失败,也是药家鑫身处这个时代的悲哀。 这个案例因为媒体炒作,而轰动一时,说法各异。围绕法律这个话题展开的不仅仅是对国家法制的实现,还有人情伦理的探讨。现在有一个通病,说白了,也是一种仇富仇官心理作祟,只要出了案件,第一个报道的就是当事人身份,只要弄官二代富二代的帽子一戴,那就有戏看了。按理说,比药家鑫恶劣的案件比比皆是,可是,都因为当事人身份普通,直接按法律程序办事就行了,没题材没潜力可挖的,媒体根本就不会在意,媒体在意的是有噱头有价值,可以兴风作浪对他们有利的新闻,炒作这样的案件,可以提高知名度。药家鑫案件一曝光,很快就被定性为富二代作恶。这样的曝光,很吸引眼球,于是,这个案件常常作为头条新闻,出现在大众视野。于是,药家鑫的命运被注定打上了悲剧的烙印。 张妙死了,死于药家鑫之手。药家鑫死了,死于并不高昂的正义呼声之下。一个案例,两条人命。留给世人的,是警示是深思。如果,这个案件能够唤醒世人,唤醒跟药家鑫同样大的一代人,那么,也许,这个案例的结局是成功的。不能责怪,药家鑫父母教育不当,任何父母都有望子成龙的心理,不会教他去犯法。但是,现在药家鑫父母一定会痛恨自己,如果,不给他买车,不让他摆谱,就不会有此横祸。药家鑫相比于“李刚门”中的那个李一帆,是不走运的。尽管,“李刚门”案件声势闹的比药家鑫还大,李一帆唯一幸运的,是得到了法外和解,他的小命因为遇到了很宽容很仁慈的人才得以保全。而药家鑫就不走运了,遇到了坚决捍卫法律庄严的所谓“难缠”的农民,拒绝法外调解,拒收带血的钱,拒绝你赎罪,一句话,拒绝给你做人的机会。以命偿命,血债血还。王辉做得很对很对,但是,世上,很多对的东西不一定让人感动。王辉誓与凶手不共戴天,誓为亡妻复仇,他的心态,是情理之中的。他是受害一方,有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利。但王辉想到的死的张妙只是他的妻子,可是,她也是别人的女儿,也是儿子的母亲。张妙走了,肯定会有很多憾事未了,她的父母以后谁来赡养,她的孩子谁来抚养。索要了害人者的一条命,是安慰亡灵了,但这种安慰,是否可以抚平老人孩子内心的创伤?他们失去的是精神的支柱,生活上的依靠。以后,谁能在他们困难时施于援手?王辉的执着虽然得到了很多的呼声,但那些呼声最终能给他带来什么?如果,这些呼声给予他的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援助,能为他解决些实际困难,那么这些呼声值得拥有,局外人毕竟是局外人,除了起哄,不会给你任何帮助。当事过境迁,当你陷入生活困境的时候,扶老携幼,捉襟见肘的时候,那些曾援助过你的声音说不定又在为另一件更值得炒作的事件起哄去了。如今的世界无奇不有,有那么多媒体的发掘,每天新闻都会翻新,这个案例随着药家鑫的消失,也失去了所有的价值。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世人遗忘脑后,而留下的所有痛苦,只靠当事两家慢慢咀嚼。执着的结果,一方鸡飞蛋打,一方骨肉分离。不管受害方还是被害方,都受到极大的伤害,两败俱伤。 药家鑫之死,其实,不是死于本身的恶劣手段,而是真正的祸从口出,他不该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农民难缠”。农民难缠吗?谁是农民?谁都不肯当农民,但谁都知道农民不能看不起。他偏偏看不起了,你这不是自讨苦吃?他只知道,缠,会缠死人,但他不知道,拧,也能拧死人。他遇到的不是难缠的农民,而是很拧很执着的农民。 药家鑫死了,他的一生也就此盖棺定论。但是,我们也要承认,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也许被宠爱得很自我很自私的孩子,这种个性,是他们这一代人的典型特征。他本身不是恶魔,而是他没能看住心中那个魔鬼。如果,他没有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也许,以后还会是个有用的人才。如果,出事以后,他能保持清醒,不存有侥幸,不起恶念,也许,事情乐观得多。杀人与车祸,是两种截然不同性质的事件,可是,就在他一念间被扭转了命运。如果,王辉能不那么执着,能给他一次做人的机会,也许,他的命运又是一回事。但是,我们都知道,没有那么多“如果”再等他重来了。人生就是这么残酷,没有回头路可走。当这些“如果”都没有出现,他唯一的下场,只有接受法律的惩罚。 这个案例,给人们带来了什么?除了顺理成章的以命偿命,除了人们意想之中的结局,没有给人带来过多的情绪,比如感动,比如眼泪。倒是以前有个故事,常让人泪流满面,一对老夫妇爱子被人所杀,凶手理所当然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原以为,这个故事的结果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老夫妇做出了惊世骇俗的举动,保下了凶手。原因只有一个,凶手跟他儿子差不多大,他们已经丧失爱子,不忍心再让另一个家庭骨肉分离。那个凶手刑满释放以后,做了老夫妇的儿子,为他死去的儿子尽孝道,也为自己赎罪。没有人指责老夫妇没有骨气不为爱子报仇,而是,对老夫妇肃然起敬,如果,老夫妇拧一下,凶手必死无疑,所以说,人的命运不仅仅只是上天注定的,也不是你努力就能改变的,最重要的,还有别人的成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以怨报怨与以德报怨,给人们带来的震撼是绝对不同的。 犯罪,并不是很多人蓄意而为,都是心念电转之间的决定。罪已经犯了,再追究什么都是多余,再执着什么,势必伤上加伤。虽然说,法不容情,但法律是人定的,必然渗透着人性,法外,可以开恩,当然,就看你遇到的是什么样的人,宽容者,可以生,执着者,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