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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一种逃亡式的自由

钢琴雨人 2013-5-27 21:25 3443

 

我写这个,只是因为我正一天天的听不见,听不见迎面吹来的风声,听不见被火药加热后子弹的啸声,听不见烈马奔跑时马镫敲打皮毛清脆的咯咯声,好像耳蜗已经萎靡了,内耳听觉神经断裂,听觉中枢腐烂的如一滩腐土。

看了这个,我依旧还是听不见。

邓巴是个白人军官,开场时导演交代了邓巴的腿,一条快要坏死的右腿,接着,那个油滑的老兵喊他中尉,这也算是交代了他的背景,他是一个有着一定战争经历的老兵,不是那些只会借由年轻冲动行事的菜鸟。开场后8分钟,出现小高潮,邓巴骑着顺手牵来的印着US的棕色战马西斯科,双手撑开,像个背着十字架的耶稣一样从战场上一跃而过,那时,双方已经对峙了一天。就像那老兵说的,战果只是一个气球和三头乳牛。由于知道了邓巴的背景,他的这种行为所传达出的意味就与狂妄,挑衅之类挂不上边,再加上邓巴面无表情的样子,即不像一个王者,又不像一个战士,这个极富挑衅性的行为传达出的却是种非常逼真的人性光辉,就像这部电影的主题曲一样《Looks Like A Suicide》,看似自杀,不过我们也可以译为更形象的词语:涅槃。整部电影无不在阐述这个主题。

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举动为他们赢得了战场上的胜利,也为邓巴赢得了荣誉,他保住了他的腿和可以自由选择在任何地点驻守的权利。推到现在,就是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岗位,从满是油水的国企领导到生活没有保障的临时工,他的选择即刻可以改变他的人生。但导演在邓巴上上加入了一种特质,这种特质使他区别于他人,到后来更甚于区别了他自己的身份,这也是他后面种种行为的最终解释。

邓巴来到的,是美国的西部,理由是他想看看即将消失的边界,他的这番言论得到了接待他的范布鲁少校的首肯。这个秃顶的表情活络行为猥琐的上校神秘的笑了一下,这个笑容有时候让人难以理解,或许是反映出邓巴的话在他那得到了精神的共鸣,或许只是单纯的明显的嘲笑,不过,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宽阔荒凉的西部是个让人发疯的地方。

范布鲁少校给邓巴加了很多的荣誉,却打发他到最荒凉偏僻的“塞克威克”,派给他引路的是个满嘴脏话狡猾的俗不可耐的马车夫,如果他把邓巴从半路上丢下去,我也不会感到意外。范布鲁少校向邓巴展示了自己变态的一面,敬礼后小丑似的诡笑,小便失禁,到邓巴离去后的举枪自杀,导演安排了这么一个小丑似的人物想要告诉邓巴和我们什么?物质的拥有很大程度上并不代表精神上的富足,没有信仰的灵魂只能等待被另一个灵魂所拯救。

带着满车的补给,他们从“海斯要塞”来到了“塞克威克”,广袤的草原,土山丘,看似永不下沉的落日,时不时出现的被印第安人射杀的人的白骨,这里是美国的西部,或者说,是美国西部的西部。电影交代了一下哨所“塞克威克”,借由一个满脸悲戚的所长,和一场同样悲戚的美国式的演讲,只是这次不是叫人前进,而是叫人放弃,像以后被他们所驱逐的印第安人一样,他们被这块土地所驱逐了。看到这,我们是否会想到,这就将是邓巴的结局呢?

“当我们所有的马被他们偷走,当其他被遗弃,当军队不再运送补给,一天比一天艰苦。”这就是哨所“塞克威克”的真相,和见证了这一切的满脸悲戚的军官和他的褴褛的士兵。

“我为你们骄傲,然后,我们走,让军队见鬼去吧。”

他们背弃了军人最重要的荣誉逃走了。这就是西部。

而荣誉,是导演给予邓巴的又一项特质,这也可做为影片开场那场策马的理由,没有腿的士兵,无法战斗的士兵,没有荣誉的士兵有何活下去的理由?这或许就是邓巴所想的。

“塞克威克”美丽的落日和它的荒凉一起属于了邓巴,邓巴在日记里写道:世上难找如此美丽的地方。

到此,影片过去了五分之一,下面讲述的,似乎可以升华到美国文化和印第安文化的对比与碰撞,但我想,格局并不那么大,因为邓巴,并不完全符合一个标准美国人的特征,他是个异类,而且有时候那么的明显。

邓巴去湖里打水,意外的发现了被藏在水里的动物尸体,这尸体可能是原先驻扎在“塞克威克”的人的食物,因为它们是被枪射杀的,导演让邓巴提出疑问,让他自己挖掘“塞克威克”的真相。

邓巴焚烧尸体的黑烟引来了印第安人,这是以后故事的开端,导演顺带交代了马车夫的情况,他被引来的印第安人射杀了,在回去的路上,这也暗示着邓巴的命运,唯一和外界联系的人已经死掉了,邓巴已经和孤独的哨所“塞克威克”一样了。

邓巴修葺残破的哨所,修建马厩,洗澡,为自己制定日程,骑着西斯科巡视草原,记日记,陪伴他的除了棕色战马西斯科外,还有一匹两条前腿都是白色的狼。

那是匹孤狼,邓巴叫它“两只白袜”,它或许才是“塞克威克”真正的主人,他们相处的很好。(导演找的狼太不给力了)

直到印第安祭司的到来。

在“塞克威克”存在着不同的印第安人势利,和邓巴打过照面的祭司所在的苏部落算不上是最强大,但从后面看似乎是最能接受外来事物的。祭司”踢鸟”所在的印第安人部落召开大会,但结果是推后再议,有点像中国官员的打哈哈,算是个标准的会议,有人主战有人主和。

接下来爆发了直接的冲突,先是小孩偷马,再是“风中散发”的明抢,期间外族部落袭击了苏部落,“握拳挺立”(印第安白人)的丈夫被杀死,这导致了她的自杀及邓巴的解救,是她把邓巴带到了印第安人的部落,开始了邓巴和印第安人的正常交往。

期间发生很多故事,就不再说了。

邓巴融入了印第安人的生活,成为了苏族人的英雄,娶了“握拳挺立”,得到了“与狼共舞”这印第安人的名字,这也是导演加于邓巴身上的特质,自由,所取得的成果,印第安人在某种意义上反映出的是一种与自然和谐共处,追求精神自由的代表,邓巴具有这样的气质,也可以说他是代表了这种气质的美国人的一员,是否有一点梭罗的影子呢,或许。

就在邓巴想要回到哨所取回日记,而永远的生活在印第安人部落时,一对白人已经驻扎在哨所。他们看到邓巴的印第安人装束,向他开枪,西斯科死了,他们对他进行质问,其中就有原来逃离哨所的军官,人背弃了一件东西之后你不会知道他还会背弃什么。

邓巴被指投敌叛国,受到殴打,而可以证明他身份的日记被原来哨所的逃兵藏了起来,因为他们需要邓巴顶罪。影片出现另一个小高潮,邓巴被要求带他们去印第安人营地,邓巴拒绝,并毅然说起印第安语,不再说英语。

在被押送回“海斯要塞”的路上,他们打伤了“两只白袜”,至此,邓巴的朋友只剩下了印第安人。

结果,苏族人发现邓巴被捉后,消灭了押送队,救出了邓巴。


电影迎来尾声,邓巴带着妻子“握拳挺立”离开了部落。结尾处,白人部队在白雪皑皑的深山里寻找着邓巴,这或许就是自由的代价,到最后追逐自己的,是自己以前所抛弃的,与狼共舞,其实是一种逃亡式的自由。

我依旧还是听不见,越来越听不见别人的呼唤,连着急刹的行车,尖锐的喇叭,爆破高楼倒塌的声响,已经一点都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看到的事物发出了声响,我明白他们的行为,亦明白它们的意义,广阔荒凉的草原上是没有声响的。

我没行走在荒凉的草原上,但我的周围,还是没有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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