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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一下---谁是精神病?
前言
也可能我这个人有精神病,因为我常在家里、朋友圈或在外边说一些人可能有精神病,他们就说我是精神病,那到底谁是精神病呢?我也搞不清楚,干脆再公开讨论一下,看看到底谁是精神病?他们如不是精神病,那我可能就是精神病了?如果我不是精神病,他们可能就是精神病了?
这是因为,人们虽然都俗知精神病的范围,但什么都应该讲与时俱进嘛,关于精神病,似乎也应该有新的定义,不见得只有俗称为精神病的人才是精神病。
应当说,对于正常的人来讲,最为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应该是精神面貌吧?如应该有爱国和护国的壮志、有民族气节、有社会和家庭责任,讲道德和伦理,等等。如果不顾及这些,胡作非为,不论是非、不讲道义、不知羞耻、任意胡来,难道不是精神面貌有缺欠?难道不是精神方面有问题吗?因此,也应该算作精神病的一种吧?
1.狗屎迷案
在早晨很多人都去晨练,我的身体不太好,想多活几年也去晨练,但走步、跑步要多加小心,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狗屎!
在我们小区的健身小广场上,遛狗的人比健身的人还多,到处是狗屎!有一个小伙子天天牵一条大狗来遛,那条狗可能是拉习惯了,天天都要在小操场上留一泼狗屎!
有一个小姑娘也天天牵一条小狗来遛,小狗拉屎了,小姑娘会用手纸擦净后包起来,放进带的塑料袋里。
有一天小狗刚拉完屎,那条大狗也刚好在附近拉了一泼屎,小姑娘擦完小狗的屎,又顺便把大狗的屎擦了。
晨练的人都称赞地说:“这个小姑娘真不错!”
已经走了的遛大狗的小伙子,听见大家议论,回头看看后,遂往地上啐了一口,不屑地说:“精神病!”
晨练的人们说:“又多了一泼狗屎!”
这个小伙子、小姑娘、还有对自己所遛的狗拉屎后扬长而去的其他人,到底谁是精神病呢?
2.球鞋狂
有的人有脚气,总是痒得难受,可偏爱穿球鞋,而且是年复一年,坚决地坚持一直穿,即使是在最热的大夏天,光着大腿也要穿球鞋,并且把鞋带系得登登的。
我的孩子也是这个货色,到了晚上可遭罪了,两脚捂得都发白了,湿漉漉的,赶紧拿各种药止痒。
但在止痒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做好,就是小心翼翼地脱下心爱的球鞋,精精乖乖地放在妥善的地方,脏了要擦一擦,或刷一刷,然后才能顾及痒得难受的脚。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就爱穿球鞋呢?即使你没有脚气,离老远也能闻到臭脚味儿,让人厌恶和惧怕。
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其它好鞋呀,还不贵,怎么就嫌弃呢?
殊不知,对脚也是需要关心和照顾的,适当地换换各种鞋穿,对脚也是一种“照顾和解放”。
其实,穿一般的球鞋或穿外国名牌球鞋不是不可以,可有的人就挣点屁崩钱,却肯花大价钱买外国所谓的名牌球鞋,但没承想,还经常买的是假货,屈不屈?
任何事情一般都有规律或俗成,穿什么鞋合适应该根据时令、场合,可有些人不管这些,在任何时候和场合都穿的是臭球鞋。
对这样的人,应该叫“球鞋癖”、还是叫“外国名牌球鞋痴”、还是叫什么“狂”?或是精神病呢?
3.闭嘴餐
有“见过世面的大佬”说,在吃西餐时得闭着嘴咀嚼,在吃中餐时也应该是这样,还不能出声。
我的朋友圈里就有这样的“大佬”,就经常“指导”我们应该这样吃饭。
有不少人认为确实有道理,也认为这确是“文明”的标志之一,于是,无论是在吃什么东西时,都紧紧地闭着嘴巴咀嚼。
也难怪,公众人物大都如此,你看荧屏上的那些大人物,吃起东西来两腮鼓大包,嘴巴虽然无奈地撅起来,但仍然在努力地紧闭着,就是不露齿,“表率”似乎做得很好。
最辛苦的是做相关节目的主持人,得主持说话呀,嘴里嚼着东西还不能露齿,弄得嘴的张合难度很大,挺可怜人的。
其实按“标准”来说,他(她)们虽然努力地做了也算是很好的“表率”了,但仍然还是很不够的,如嘴巴闭得还不是很紧,还撅撅着,咀嚼也有声音,两腮也太难看。
其实还有一个参照“标准”,本不敢说,但想到是举例子,说说也无妨,就是驴马的咀嚼,嘴闭得很好,咀嚼很自然。
学习西方嘛,学习西方文明嘛,就得下点苦功夫,是马虎不得的。
我原来也是很“羡慕”西方文明的,也曾想这样学习吃饭,但我太笨了,学不了,只好作罢。因为我还想到,各个族群的习惯是历史形成的,该怎样就应该怎样,无须做特意地改变。还因为容易改成“四不像”,所以作罢。
然而,肯学习的人仍然有很多,不知道我这个人是不合时宜真有精神病呢?还是那些学得也不怎么样,而又非要学的人有精神病?
4.怪发心魔
郭德纲好像引领了男人们新发型的潮流,在头顶上弄了个不知是“心形”还是“桃形”的玩意?好家伙,各种新发型随之而起,有这么剃的,有那么整的,令人瞠目结舌!
其实,男人创异型的发型早有先驱,如有比女人的头发都抢眼的各种长发、卷发、大波浪,不见得是郭德纲引领了男人们新发型的潮流,但这么说不见得会引起郭德纲的不满,或许还会非常高兴,因为毕竟是一种引领嘛。
其实他们也知道,这样不见得就好看,只是喜欢追求标新立异而已,甚至于是乐于追求怪异,这样似乎才“时髦”。
这样的男人真的是时髦的娇子?还是有精神病呢?
其实,人的脑袋长得是不一样的,头发也不一样,弄什么发型虽然应该根据个人的爱好,也应该根据头形、脸形、头发的质地,甚至于还要考虑什么样的脖子、身高、胖瘦等,发型不能乱来,可女人们几乎千篇一律的都留着长发。
留长发本来也很正常,或梳辫子,或挽起,或扎成似马尾状,可到大街上看看,几乎全是披肩发!
按常理、伦理,披肩发只应在洗浴或洗梳时出现,平时的头发应该进行整束,而不应该披头散发,因为不是整束状,不雅观,不文明,可很多人却喜欢每天24 小时都是这样。于是,被树枝刮、被汽车夹、被别人拽、被机器绞、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情况时有发生!
就是没发生意外,也得老用手去拢头发,因为乱糟糟的挡视线哪,要不看不清东西呀,别扭不?
潮流和时髦应该合乎科学、应该体现文明、应该不违背伦理、应该是审美和客观的统一,而不应该是胡来!
即使是统统无所谓,也应该因人而异。
如有女人梳披肩发确实好看,犹如把洗浴时的美人图敢放到大街上去展示,有人梳披肩发却令人不敢看,因为真的像披头散发的鬼!
有一个男歌星,不敢说他叫什么名字,留披肩发特别早,还染色,还常当一个什么歌咏比赛的权威嘉宾,说话也算低调,不张狂,可就是那张脸让人受不了,配上披肩发,简直龌龊得很。
至少不适合梳披肩发的女人,当然也包括男人,也硬要梳披肩发,也不管好不好看、适不适宜,是不是有精神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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