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题记: 法律,都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法律,那是——万万不能的。 ——有人说。 前言 今晨,《现在开庭》,正式上线也!由于工作关系,在下在公检法司工作了20多年,接触到了诸多案例。遇见的开庭,不计其数了。那么,摘取几个典型的案例,简述之。 法庭,就是讨论孰是孰非。 所有的法律,都是滞后的,这个,都是没有办法的。其他国家也是如此。 那么,有没有超前的呢? 是的。还是没有,一个也没有。不能也无法超前,这就是法律的局限性了。 那么,既不能超前,又是滞后,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好办!尽量不要去——打官司。 你以为打官司,就万事大吉了么? 错!有时,恰恰相反,适得其反,甚至事与愿违。不信,就试试看? 首先是成本问题。 打官司,也要看这个成本核算。比如,你的诉讼标的仅有10万元。那么,你的这个诉讼费、代理费和其他的杂七杂八的费用等等,即便是你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你的这个10万,就花费得差不多了,恐怕,所剩无几;有的,还要倒贴…… 那么,此时此刻,你还要起诉吗? 其次是风险。 打官司,打什么?对——就是打证据。无论刑事还是民事,都是这样。你有证据么?你有足够的、确凿充分的和正确的证据、证据链,以及直接的和间接的证据,你有,那么你就去打。 如果,你没有的话,或是不足;或是很牵强的;或是模棱两可的、不能说明问题的等等,那么,我劝你还是不要去打为好。没有这些必输无疑。 即便是打赢了,许多风险还是存在的。如何给付、兑现?就是到了执行阶段,还是无能为力。也许,还会终止、中止执行。 那么,这个维权的风险,你都是可知、可控的么? 还有个赢面的问题。 是的。打官司,就是为了赢,那么,反之,你还要打啥官司?你在起诉之前,是不是评估过,这个赢面占多少。 是不是分析、测试和检验过,这个预案、预备和预警,考虑了吗? 如果,还没有超过50%的话,那么,我劝你就不必去——自寻烦恼。 50%的赢面都是没有的话,你还要去打官司,这不是盲干吗?能打赢么,才是——活见鬼。还是不要去打,再打也是无用功。还是自认倒霉、汲取教训,有些事还是需要预防,扎紧自己的篱笆为好。 你的这个赢面有么、在么,是多少? 第四是输赢。 诉讼之前,最好请人评估一下,这个评估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 检验我们的案子,是不是有仪器、仪表和仪征。这就是评估做的事。 那么,这个输赢,早就定下、在情理之中,或许你不信,事实上如此。 其五是实效。 诉讼,就是要看这个实际效果。否则,你还要打啥官司,那你不是——吃饱了撑的么? 是的。旁人不知的,至少,在下始终都是这么认为。 其实,有许多官司,肯定是打不赢的。打官司,仅仅是打官司么?其背后的、深层次的和一些个所谓的“潜规则”,在下也就不必去展开、追究和规避了。 有许多官司,早已分清、早已棉农(摘清/厘清)。 打官司,你是肯定要(想)赢的。可这不是按照你的个人意愿进行的。 午餐,谁请客?还有,出舱(圈)之后,谁管?还有,都有什么肉丝卷的呢?还有,都是什么馅饼的呢?还是——画饼充饥?这个圈子的图要清楚。 情况不同、案子不同,那么,这个案例、判例的就不同。 同一个案子、同样的标的和同样的情况,在不同的法院、不同的地区,或者同一个法院,判决、处罚和处理,以及,处分,都是不一定相同。 怎么会是这样的呢?是的。都是这样的。 时代、社会发展变化,新生事物不断涌现,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完善,人们的观念、意识和思想的不同,也都会影响一件官司。 奉劝人的话要听进去—— 诉讼输赢你可知,知道什么算白痴? 持续帮我谁人在,不看不说出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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