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小说故事 都市情感 查看内容

情人

履泽 2012-10-19 12:30 3544
  一
  他那时十七岁,是延安中学的寄宿生。(延安中学:上海一中学)他高二,他的成绩一般,反正足够应付过去。他一般不做什么事。他想着与女孩交往的事。他听音乐,他踢足球,他喝水。他不太相信政治书上的字,他也不喜欢唯物主义,他在大多数时间宁愿自己存在于虚无的时空中。不过,不太严重。他不喜欢未来,也许没有未来。
  那天,他遇她。他和平时一样在聊天室里开着一个窗口,他的视线集中在手中的书上,虽然也不时地在空旷的屏幕上停留。他喝着自己煮的咖啡,有一点点的苦。
  他看书,杜拉斯的《情人》。他看见书页的版权说明上的法文原名:LAmant。他去翻词典:情人,与一个没有和自己结婚的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他笑,他想做一个情人。他想,他会是一个好情人,如果有女人懂得欣赏的话。
  他想到自己的女友。她不是懂得欣赏的女人。她是那样的,那种很传统的。他知道自己不爱她。她也知道他不爱她,但她坚持,但是他厌恶她,以至于他厌恶自己。
  他抬起头,他看见她的话。她向他问好。他不认识她。但是他回答了,他把手放在键盘上,忽然就打翻了咖啡,他无所谓。他继续和她聊天。他冷,其实他不冷。但是他愿意那样,她愿意他那样。他说我要下网,他要她打电话过来。她说好的。于是他们一起下网。
  她的电话打来的时候,CD机里放着歌。IknowIlovedyoubeforeImetyou。她的声音不漂亮。但是他愿意和她谈。她也愿意。他们谈,他从来没有记得他们谈了写什么。从他们开始谈起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时间,四月的一个下午,外面的阳光很多,窗帘拉着,地板上有翻了一地的咖啡。
  黄昏来了。有嘈杂的声音,在他这里,他这里旧式的弄堂。他们告别,只是告别。他问她彼此能不能做情人。他知道她有男友,她知道他有女友,但是他们沉默。于是他吻了听筒一下,然后挂上电话。他走出去,外面什么也没有,除了电话机和地上的咖啡。
  
  二
  
  他们常常打电话。她打给他。考试的时候,下午留在家里复习,他就打一下午电话。他只是喜欢这样。他听她说话,他听她呼吸。他不知道她的需要,就像他不知道自己的需要。他们不知道彼此的需要。他说他考完试会到复旦附中来看她,她不相信。他们离的太远,整个的上海。
  他这样做了。
  他知道这样做会怎么样。那个下午是学校的集体活动,他去报了一个到,然后溜了出来。他骑车,骑到人民广场再换公共汽车,下午两点的时候他到了。那个学校很美,因为他厌恶自己的学校。他一开始没有见到她,他等。三点一刻的时刻学校放学,他走到她的教室找她。她出来了,穿着校服。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漂亮。他很麻木。他不喜欢多说话。他们一起走,他希望他们一起走,但是很快她就到家了。他进去,坐了一小会就出来。告别的时候他们没有拥抱。他说能不能让我亲一下。她说以后吧。
  他们打电话。然后过了两天他又去她家里看她。他们坐着,不知道说什么。她也许把他当作情人,但是他不是的。他知道他不是,他不会。他知道他只有十七岁,她也知道。他们知道事情总是这样的。他无能为力。
  告别的时候他吻她的额头,她笑。他一句话没说就走,他不需要说话。他知道她已经属于他。他知道他们以前的恋人都将不复存在,他知道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知道自己的需要,他只是想做她的情人。他想做这个认识了两个星期的十六岁女孩的情人,情人。
  他们约好五一假日前一天晚上一起去外滩,于是他去了。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走。他拉住她的手,她看他。他们彼此都不说话。他们不是情人。不是,不符合字典上的解释。在人很多的黄埔江边,他就这样吻她。他什么也没说,她什么也没说。他们吻,不是激烈的。到最后他们回去。关于一个吻,他们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他们不是情人。
  假期结束后就一直上课。他们都一如既往,都是爱学习的好学生,成绩中等。他踢球,他喝水,他厌恶政治。他们打电话,不是每天,但是很多。两个星期后她说星期六她家里没人,他说那么我来。好的。
  他早上去的,他们没有多说话,他把她抱起来,他吻她,他要脱她的衣服,她不让。他没有多做。他们不停地亲吻,抚摸,在床上翻滚。这使他快乐,有一些沉沦。他们一直坚持下去,大约三个小时。他的家人要回来了,他走。他们告别,他遗憾他还是不能成为她的情人。他们不是情人。
  
  三
  
  WewerenotLAmant。
  WearenotLAmant。
  WewillnotbeLAmant。
  她给他的信,只有这三句话。他哭,他后悔彼此并不相爱,他后悔彼此相聚又离去,像夜晚遇到的一个路人。他后悔就这样让她走。他看着飞机升起的时候,他看着她离去,就这样分开了。分开了,没有了。
  他也许可以不让她走的。他应该这样做的,他应该对她说,他应该说你留下来吧,不要走。他应该说我不要你走。他应该说等到他赚到足够多的钱可以买很大的房子,有院子的那一种,可以养牧羊犬的。他没有。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他不知道为什么告别的时候只是吻了她的脸颊。
  三年,三年在一起轻浮的时光,然后她走了。他以为他不会想她,他们不是情人。他错了。他知道他是如何想念她。他想她在那个城市,现在是秋天,那里一定到处飘着枫叶吧。那里应该冷吧。他把她的信一封封地看。于是时间过得很快,复旦的女孩不是他的对手。他能赢。他坐在食堂里的时候是英俊的,有那么多的人会注意他。于是,从大二到大四,他一直收到她的信,完成学业,和女孩相聚。
  他有时会回去看一看,复旦附中离复旦只有几步之遥。他看见三三两两的女生穿行在高大的梧桐树之间,穿着和她当时一样的校服。他坐着,坐三个小时,忽然他发现自己变老了。从十七岁遇见她起,他变老了。他发现原来伤感是终身不愈的一种残疾。他发现自己已经苍老。他已经残废。
  他完成硕士论文的时候,他的签证终于下来,他领到了法学硕士的学位,然后飞去温哥华。她在机场,她的男友在她的身旁,文质彬彬的华人,留学生的气质。他们客气地问好。他们握手,他看着她。他们什么都没有说。
  他们有时会单独在一起。她住在姑妈家,他住在表姐家。每次他跨越整个温哥华市去看她,像八年前那样。他吻她,除了亲吻他们什么都没有做。没有说什么话,没有做爱。他们不是情人。他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却要经理如此的背叛。
  他很快有女友,他们相爱,那时他会想她是不是也在和她的男友相爱。等到他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他成了一家华人开的律师行的律师。他们依然会见面,依然亲吻,他依然会看到她的男友。他们问好。直到他回国的时候,他依然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他不需要知道,他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他需要的只是她,只是彼此之间的慰藉。
  他回国的时候三十一岁。他说他回去的原因是想念家人,也希望在国内发展。她送他。和那天她接他一样,同样的机场,同样的登机口,同样的感伤。他们又哭。飞机升气的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他是在逃避她。他在逃避,但是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种逃避。他对她是有欲望的,但是他们没有过。他为什么会这样做,他是不是对她,对她的欲望,还有另一层含义?
  飞机降落在熟悉的城市,那一刻他在哭。他哭,他终于知道自己是爱着她的。他们不是情人,但他们不能停止相爱。
  
  四
  
  他的婚姻并不如意。他的新娘是他的一个同事,他们谈了半年的恋爱,然后结婚。两年后他们有了孩子。他不喜欢这场婚姻,但是他是无奈的。他想用婚姻忘记她,但是他没有成功。他尽量用宽容的爱对待家庭。孩子四岁的时候,他用赚了足够多的钱买了一直梦想中的带花园的大房子。他养了牧羊犬。他的妻子总是对此抱怨,他也是。因为这幢房子的女主人不该是眼前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他曾是她的情人,现在是她的丈夫。他不爱她。
  她和他还是通电话,很少,偶尔谈谈。她在温哥华结了婚,就是那个留学生。到后来终于渐渐断了音讯。除了从温哥华回来的朋友同学偶尔带回来些许消息,许多时候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抽烟。他看见孩子和那只狗在那里玩耍,他想哭,他不知道他爱过谁。他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是茫然的,不知不觉中了命运的圈套。他知道他错了,从最早最早的时候他就错了,他本不该莫名地叫陌生女孩子打电话来,他本不该让她走。
  他在很多个夜晚会有奇怪的梦,他无法入睡,他烦躁。他们吵,他们不停地吵。他渐渐无法忍受他那个妻子,他恨它。他一个人抽烟,他看着那个女人。他看见孩子,于是他站起来,他安慰那个女人,然后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四十二岁时他终于离婚。他后悔这个决定,他想十年前他就该这么做了。他和孩子住在空旷的大房子里,他在晚上一边抽烟一边想她。孩子在客厅里看电视,他在卧室里哭。他拿出她的信,从她十六岁到二十七岁的信。她上午电话录音,他想她。他发现他们是不应该分开的。他们不是情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有多爱她。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是一个人带着他的孩子,还有那条牧羊犬。他感觉自己是旷野中的牧羊人。他不知道他要去哪里,只有一直茫然地带着羊群奔跑,奔跑。他看见天上的星星,他点一支烟抽。他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他看见自己的身体,它从十七岁起就开始变老了。一直在老去,直到有一天冲向死亡。
  那天他在院子里看书。那只狗已经老了,它趴在他的身旁。杜拉斯的《情人》,他五十岁了,那本书他一直保存着。那一天他看着这本书,然后他遇见她。那时他十七岁,他拥有的是青春,然后他开始老去。
  他的孩子带着同学在客厅里喧闹。他合上书,他想进去倒一杯咖啡。三十三年前他也是这么做的。客厅里一片狼藉,十七岁的孩子们不知去了哪里。他找不到咖啡杯,他上楼,他听见卧室里杯子打破的声音。他走过去,他推开门,他看见翻了满地的咖啡。他看见他的儿子,还有另一个女孩。他的儿子看见他,抱怨他为什么捣乱。他笑笑,他关上门走出去。他笑,他想哭,毕竟现在的孩子比当时幸福。
  他冲了咖啡坐在客厅里。过了一个小时他的儿子带着那个女孩下来。那是个漂亮的女孩,他隐约觉得她有点像她。他笑,他发现他竟然对她总是这样难以忘怀。他的儿子很大方地介绍了。女孩很乖,伯父伯父地叫。他很喜欢这个女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个女孩。
  女孩告别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他开车送那个女孩回家。他的儿子也一起在车上。两个十七岁的孩子坐在车后座上拥吻。他停下车,一起进女孩的家。女孩的衣服上还有咖啡的印渍。他看着女孩的母亲出来,他站在那里,他什么也不知道了。
  是她,他每天都在想她。她终于出现了,他终于又看见她。他知道这一次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了。小情人还愣在那里,他走过去。她看着他,他看着她,他抱住她,他吻她。
  他知道了她三十九岁就离了婚,只有一个女孩,回到上海生活。他知道她想他,他知道原本也许是永远不会相见的了。谁知道呢?有太多的东西,道理难以解释的,就归结于缘分。至少他终于知道他爱她,她也是。他们彼此是相爱的,却那么长的时间,他们以为彼此并不相爱。那时候他们是孩子,他们是孩子。
  五
  
  婚礼的那天还是下着雨,他们在家里举行婚礼。他为她穿上婚纱,他弯下腰去的时候看见她脸上的皱纹,她也看见他额头的白发。他们知道他们终于都老了。老了,他走在雨天的台阶上会差点滑倒。她扶住他,她不停地数着他的白发。他们笑。
  没有什么人来参加这场婚礼,只是几个亲戚和好友。他吻她,他们喝酒。他们在一片祝福声中终于走到了一起,整整三十三年。
  新婚之夜是他们第一次做爱,但是彼此的身体都已苍老。恍惚之中他想起LAmant的定义:情人,与一个没有和自己结婚的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他笑。
  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永远无法做情人。
  但是他们不能停止爱,永远不能。
  
  2002.4.12
  2003.2.26
分享到:
收藏 邀请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