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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月,我们一径错过

东方坏坏 2012-6-29 13:14 7808
  世人都说神仙好,我比神仙更逍遥。两耳不闻风尘事,天搜狐论坛走一遭。
  ——题记
  周五的天空,有一丝亮色。仍然是敌不住的冷,从丝丝缝缝里爬出来,沾满衣襟,像某种相思,无穷无尽。
  想慕容了。想了。
  牛头、驴唇和马嘴
  慕容是我在搜狐论坛认识的第一个人,因为是第一个,所以记忆特别深刻,深刻到骨髓里,呼吸心跳都会心疼。
  彼时他已经是网上情缘的版主,长袖善舞,身边美女如云。而我是一只初来乍到的“小狐狸”,满身狐臭,连发帖都不会,只能躲在版面潜水,躲在QQ群看热闹。
  慕容,送我一件婚纱。小兔子在群里大呼小叫。
  有个男人在翻白眼:小兔子,有婚纱了我会送你的,求求你别咋呼了好么。
  慕容,你要是再不送我婚纱,我就把你照片贴出来,让全国人民鄙视你。小兔子不依不饶。你不知道慕容这家伙,不逼他是不行的,你非要逼得他上不了网、吃不了饭、去不了厕所,他才会老老实实地给你礼物——小兔子后来告诉我。
  版面一刷新,我看见那个叫烦恼小兔子的女孩儿贴出了一张照片。
  这就是慕容?一个翻白眼的男人。人哪,如果眼睛都不好看了,绝对帅不到哪里去。我“切”了一声。我还不如去泡那个扭着大屁股站在雨中的版主,起码人家有举世无双的大屁股,想到屁股,我哧溜了一下口水,饿了。
  饿了去吃饭啊,傻妞。慕容说。
  咦,这人是妖怪,看得穿网线?
  慕容在群里哈哈大笑,傻妞,你自己打字都看不见吗?
  我赶快搜前面的聊天记录,看见红红的聊天记录鲜红刺眼:我想吃屁股我想吃屁股……
  丢死人了!比那个翻白眼的人还丢人!
  我诺诺解释:我的输入法有问题,本来是想说,可是,结果……
  慕容继续哈哈大笑:牛头、驴唇和马嘴。
  我恨死慕容了。
  慕容,你爱我还是不爱
  我恨死慕容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慕容是个很耐心的人,他耐心地教我如何发帖、如何回帖、如何从小狐狸变成大狐狸甚至狐狸精。他教我用编辑器,教我发图片,教我灌水盖楼,教我和别人“打成一团”……
  就这样和慕容熟悉起来,知道他是七零后,小时候由于三年饥荒营养不良所以眼白比眼黑多。但这并不妨碍他风度翩翩,也不妨碍他满身脂粉气息行走在各大版面,因为他有很多粉丝面条甚至面饼。
  小兔子就是其中一根粉丝。她喜欢慕容,这是公开的秘密,即使他使君有妇,小兔子依然爱得如火如荼,现实中慕容不能给她一件婚纱,她便执着地要一套搜狐的虚拟婚纱,她想在慕容的心口种一颗朱砂痣,可以天天YY。因此小兔子只要上线,就在网缘群里咋呼,我要一件婚纱我要一件婚纱。然后慕容千篇一律地翻白眼:小兔子,有婚纱了我会送你的,求求你别咋呼了好么。
  小兔子说,东方,你看慕容的眼白,好纯粹,我从来没见过眼白这么纯粹的男人。据说这样的男人色而不淫,多情不滥情。
  我专心致志地看了慕容的眼白,我从眼白里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
  这个发现让我大惊失色。
  小兔子问我:东方,你不会喜欢上慕容吧?我知道你不会的,你是这般的孤芳自赏,谁也入不了你的法眼是不是?对了,你最不喜欢慕容的眼白,眼白会让你想起空洞,想起虚无,想起宇宙的无穷无尽。
  是的,我最不喜欢慕容的眼白。慕容的眼白让我想起空洞,想起虚无,想起宇宙的无穷无尽。
  可是,慕容,你爱我不爱,到底爱不爱?
  我走了,记得忘记我
  慕容的网缘版面很有味道,有点儿像清茶,淡淡的,淳淳的,回味悠长。待久了,会有一种错觉,好像到了世外桃源。
  但神仙也要吃饭,桃源也有纷争,某一天我不小心和版主马英九的哥哥吵翻了。原因是小兔子说不来网缘了,因为在这里有个版主让她不快乐。
  小兔子哭得像一只资格的小兔子,双眼通红,吐出“马英九”三个字后销声匿迹。
  我泪奔,内心里嫉恶如仇的种子像雨后春笋一般发芽,长出茂盛的枝桠。
  我在论坛上叫嚣:马英九的哥哥,别以为你弟弟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QJ民意。我那么生猛地在网缘里大呼小叫,像个真正的泼妇一样,叉着腰,竖着腿,逮谁撕谁。终于累了,没有小兔子的网缘,我用什么理由留下来?慕容吗?我不敢。
  后来,原来只是一场误会。原来,风情无限的小兔子,天天在网缘群里要婚纱,马英九哥哥初来乍到,并不知道那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暗号。马英九哥哥自己掏光了身上所有的RMB还把自己身上的狐狸皮都卖了,给小兔子买了一身雪白的婚纱,满心欢喜送给小兔子。孰料小兔子看到婚纱哭了个天昏地暗,原来被自己不喜欢的人喜欢也是一种可耻,原来收到自己不想收到的人送出的礼物也是一种痛苦。马英九哥哥只是想为他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我却残忍如斯。
  可是,我已经走了。
  东方,你能不能不走,我,我……
  慕容,我走了,记得忘记我。
  原来,原来慕容是我的前世今生。
  不是所有的往事都可以随风而逝的,一年后,我又披上了狐狸皮,重返网缘。
  我顺利地找到了慕容。他还在墙上,风度翩翩,前有温柔刀,后有飘飘雨。
  我猜想慕容很瘦,会写字的男人都很瘦。想想看,十根肥腻腻的手指敲打键盘,会敲出什么样的字,敲出来什么样的意境?做版主的男人尤其要面色惨白,指甲修长,眼神里带点儿藐视一切的错觉,这样才可以迷倒众生。
  所以第一眼看见慕容本人的时候,我愣住了,确切说是痴呆了。
  小兔子说喜欢他的眼白,果然没错,遥隔着远远的视频,我仍然可以看见他眼里那一汪清泉,让人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十秒钟后,我像被雷击中一样,轰然倒塌。
  东方,原来你长这般模样。花儿真别致。慕容笑了。
  视频里的我头上戴着一朵差不多盖住半边脸的大红花。我不是要给谁看的,可没想到我的舞台妆会忘了卸下来,刚刚给了我最心仪的慕容看到。
  你好像我的一个故人。慕容皱着眉头说。可是你的花儿挡住了你的大半边脸。
  有一个婀娜的身影飘过来:慕容,你饿不饿,冷不冷,还不吃饭么?
  我切断视频。
  东方,我结婚了,前几天。因为,你走了。慕容的Q头像在黑掉那一瞬间,挣扎着闪烁着这几个字。
  慕容。慕容。慕容。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有一团模模糊糊的影子告诉我,你知道你为什么叫东方吗?因为你的前世叫慕容。
  原来,原来,慕容是我的前世今生。
  原来,原来,那年月,我们一径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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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
飞亚 2012-6-30 18:09
雷人,风趣,幽默,喜欢,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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