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北大的爆料奸淫丑闻
近日被北大辞退的教授邹恒甫微博炮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一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连日来事件不断发酵。
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昨晚在接受北京晨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大学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极端不负责任,让人匪夷所思”。蒋朗朗说,对于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事情,邹恒甫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也许对几年前北大没有继续聘任他而有所想法”。蒋朗朗表示,北京大学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 在邹爆料的第一时间,北大的发言人就作出如上的回应。 首先任何公民都有监督权。如果北大确有嫌疑,公民具有举报权,这是无疑的,当然举报权和爆料权并不等同。举报权是指向相应的机关譬如公检法或北大管理机构报告,而爆料是直接公开与天下。举报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爆料却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譬如因为事实不符所造成的对方的名誉损失;或者即使与事实相符,但不适当公开所造成的对名誉权或隐私权的侵害。但就个案而论,北大实际上更是一个官方机构,对他而言,必须对来自公民的质疑有更多的容忍度。即便有质疑,北大更多的责任是阐明和释疑,而不是去追究公民的责任,因为北大是公民纳税养活的北大。 然而纵观蒋朗朗的回应,一如既往的令人失望。北大没有达到上面所论的理应触及的高度。然而不仅如此,甚至蒋朗朗所展现的仅是政客的霸道和狡猾,市井的低俗和无赖。没有全面调查之前,语气断然地否决说绝无此事,是为霸道;转移话题,指责别有居心是为狡猾。而这种不是论证事件本身,而是左迁右引,胡搅蛮缠的作风,毫无逻辑,则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市井吵架的低俗和无赖。 北大如果果真有绝无此事的信心,应该是任他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的气度。只要发一纸公告,“北大绝无此事,估计是邹记错了愚人节的日期,送错了礼物。另外北大欢迎各机构就此事展开的调查。”可惜,北大早就不是那个清风傲骨的北大,也不是那个追求自由,勇担责任的北大。因而早没了在风云中从容舒卷的气度。 接下来,北大成立了调查组,纪委的什么也都参与其中,并希望邹协助调查。看看下面他们的反映: “蒋朗朗在介绍调查最新进展时说,北大纪委监察室24日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程序,通过邹恒甫在微博上留的电子信箱再次正式致信邹恒甫,希望他能配合调查核实有关问题: 一是北京大学哪些(位)院长或教授系主任“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这些(位)院长或教授系主任的名字叫什么?工作单位是什么? 二是微博中所说的被奸淫的“漂亮服务员”的名字是什么? 三是“奸淫漂亮服务员”事件发生在什么时间和地点?有无证据、证人?如有,证人的名字和工作单位是什么?具体证据是什么?” 呵呵!这样的工作令人对北大越发的失望。北大是和邹较劲呢,还是在调查事件本身?如果这么点逻辑都没有理清,我都不好意思说你还是一所大学。另外,如果你指望邹来帮你解决上述问题,那么你的什么纪委,调查组之类可以一并撤了,所有的薪水给邹一人就可以了。有这样的道理末?对邹提出如此的要求,邹只是一个爆料人而已! 以上只是就目前的此事发展,就事论事。然而事情还会如何发展呢? 首先,北大本次卷入此类事件,对北大而言就是失败。所谓无风不起浪,身正不拍影子斜,然北大果能出淤泥而不染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北大此次处于风口浪尖源自大学品格的长久堕落。 其次,北大既然已成官方机构,必然得到官方的庇护,官方一定需要这面教育的旗帜。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北大必胜,必能安然而退。区区邹恒谱事件根本不可能撼动北大的半根毫毛。 再次,就算不用他方力挺,北大依然无恙。因为所谓的北大院长奸淫事件,就算它存在,也不会涉及到法律层面,它只是个道德伦理而已。首先如有奸淫,一定是你情我愿的交易。院长有权有钱,服务员有貌有色,各取所需。在调查面前,双方都没有任何理由去揭露真相。其次,调查组亦或纪委和北大利益关系密切,本身就没有程序的可信度。他们的调查结果,公众有怀疑的理由,没有相信的必然。 所以此事北大稳操胜券。只是北大的一帮庸徒在这样的牌局下,居然搅成一团混乱,颇有焦头烂额之态,实在令人不堪阿!如此,北大形式上一定从容保得金身,只是骨子里是否还能保得北大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