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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那座城

安谷 2013-1-20 17:11 5495
  楔子
  之前读过一本书,描写过许许多多的城市,它们大抵都被比喻成男子或是女子,她说北京是优雅贵族气质的男子,上海是风情的女子,诸如此类。我并不太喜欢这样的比喻,虽然它当真是符合一座城市予人的初印象,而终究太过单薄与肤浅。但是后来我看到一句话,爱上一座城,必定是因为城里住着一个你爱的人。再想想,又觉得这样的比喻无论贴切与否,便能合了心思,进了心底。
  我叫周小茉,停留在了这座城市。最终为了一个爱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停留,哪怕他并不知道。
  一、
  二十岁的年纪,喜欢坐在宿舍的阳台上看人群流动,喜欢背着相机偶尔消失一段日子,喜欢和亲爱的落走在夜晚的校园。我没有太多朋友,但是日子依旧简单美好。
  我想我并不够漂亮,长发,个字不高,也不够纤瘦,唯一值得骄傲的是我能写出很漂亮的诗句,用同样漂亮的字体。于是也会有许多男生对我示好,并且告诉我:周小茉,你的性情和你的文字一样美好。我会在心里微微受用的同时微笑的博去他们的好意。
  沉溺文字的女子大多看重爱情,宁缺毋滥。所以当其他人都去约会的时候,我宁愿在宿舍里看着老电影。自然有些孤独,可是有什么关系,孤独是可以忍受的东西。
  只是十一月的夜晚,开始冰凉。
  收到老林的短信是夜幕刚降临的时候,我正在自修室做着令人焦头烂额的英语试卷。老林是在大约一个星期前的饭局上相识,不过是二十六七的年纪,微胖,我只是习惯这样称呼任何比我大五岁以上的人。索性丢开了书本,短信聊了起来,内容大抵是有一些俗套,最后说是早就想联系我了,偏偏又瞎耽误了一个星期,终于下定决心要约我吃料理。我乐了一下,像是心里被划着了一根小小的火柴,燃起的微弱的光,有着微弱的温暖。带着些许的意外,我从未想过那样的一面之缘还会制造出更多的故事。
  两天后的晚上,我挑了一件稍显成熟的黑色外套赴约,市中心有名的日式料理店,有着柔和的灯光和舒适的榻榻米,对于这样的地点我总是格外的满意,源于骨子里的长期潜伏的小资情调作祟。点了清酒,三文鱼拼盘和寿司,我终是吃不惯芥末,混着酒辣得掉眼泪。那一局饭,我作了一个听众,听老林讲他的故事,出国,支教,创业以及前任女友。他大抵是缺少倾诉对象的,表情显得平淡而微微落寞,所以偶尔的一笑竟看起来格外的温暖,他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线,那一刻,我想他应该经常这般微笑才好。
  出门的时候,我们都有些醉。
  之后的几天,老林总是以最快的方式出现在我在的地方,带着我去走街串巷,寻找这个城市最美味的小吃,然后拖着我去飘着秋雨的公园漫步聊天,或者打开敞篷在寒风中飙车。
  他说,小茉,你让我觉得年轻。
  我总是说,你原本就很年轻。
  无论如何,初识的日子总是太过美好的。十天后,我们开始一段恋情。我告诉落,她略微有诧异,她本是有些墨守的孩子,在他看来,老林并不应该是让我倾心的男子,但亦知我向来随心,且偏爱稳重老练。
  落说,你爱他什么,钱吗?
  我答,或许,你知道我是个伪小资,但是我想不止这些。
  我和落就是这样,彼此不需要遮遮掩掩,不需要拐弯抹角,以最直接最舒服的方式对话,如同针灸。
  在那个冬季的夜晚,我开始睡的安稳,有时候我想我需要的是不是一份爱情。
  忽然自己就开始爱上这座城市,凌晨五点的迷雾,晚上七点的街灯,27层的旋转餐厅和漏着寒风的大排档。
  老林带我去见他的朋友,比他大一两岁的年纪,有些已经结婚生子。依旧风趣幽默,交流起来亦十分融洽,只是发现老林与他们说话总是多于和我。
  他们说,小茉,你确定自己是20岁而不是30么?
  我说,如果30岁还是现在的模样我一定会高兴坏的。
  后来我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竟独独丢掉了20岁该有的模样。
  老林说,遇上你,是我一辈子的福气。
  我说,这句话让我觉得你真是沧桑。
  然后我转过身抹了抹蔓延开来的眼泪,又转过身来吻他。这是老林很少跟我说的情话,于是显得格外珍惜。
  第二天早上他飞北京,站在世贸天阶里和我通电话,让我看绚烂夺目的天幕,他说,下一次你要和我一起来,我们一起去很多地方。
  一个星期的分离,让时间变得格外漫长,于是老林回来的那天夜晚我去接机,像所有情侣一样,我们在偌大的机场长时间的拥抱。
  然后我们停在了全市最好的五星宾馆前,老林没有问我的意见。
  我在车上沉默一会之后下车。对于这点我并不保守,因为我已经失去了第一次,似乎后来的对于我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我不知道那一瞬他的眼神里有没有诧异和失望。只是后来的老林似乎没有那么温柔。
  结束后我告诉老林,我的第一次是我这20年来唯一后悔过的一件事情。我并不是想去证明什么,仿佛更像是用回忆告诉我自己,刚满18岁的那年冬天,我和一个挺拔帅气的孩子在廉价的旅馆内以极其失败的方式葬送了自己的初红,在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不停争吵最后很快分开。
  老林在沉默了数分钟之后,搂紧了怀里的我,吻上了我的眉梢,他说他不在乎而且会更加爱我。
  似乎是一种认命和妥协。这让我的难过与心疼无以加复,心里不觉多了一道梗。
  老林,依旧待我如初。只是我开始听他的安排,很少反对。
  平安夜那天是大风的天气,整个空气都有些粘腻。直到天黑也没有等来老林的电话,打了过去,却是关机。然后我也关掉手机,如同赌气一般,一个人做公车去了热闹喧嚣的市区,站在五彩的圣诞树下,裹了裹衣服,忍着没有落下泪来。其实我是多么的敏感而脆弱,只有我自己知道。
  之后的一个多星期我和老林依旧没有见面,我也终于发过去一条短信,明天早上我会回老家。
  收到回复,好,我送你。
  那天我们走的很早,出发的时候天刚亮,以便老林能赶回来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上了车便开始塞上耳机睡觉,醒来的时候在高速上刚好能看到刚升起的太阳。
  23号晚上我因为酒后驾车,被拘了一个星期,手机里没有你的短信,我想知道你有没有找我。这个声音来自老林,但竟让我觉得有些不真切,透着初见那晚的淡淡落寞。
  我没能接上话来,也没敢看向老林的方向,只觉得前方的阳光为何那么的刺眼,于是眯起了眼睛,我知道那是为了眼泪可以不掉下来。我开始在心里痛陈自己的小心眼。
  最后在我家楼下,我拥抱着老林有些臃肿的身体,久久不肯松开。任凭那个小镇上,来往行人打量的目光。
  那时我真想继续回到车上,再回到那座城市。或者就让时间这么停一会。
  到家了,乖,上楼吧,外面冷。
  我记得那是2011旧历新年前年老林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之后的两个月,我基本上是在家中的大阳台上度过的,我喜欢在那儿的摇椅上晒着太阳,手边一杯滚烫的咖啡,安静的读书写字或者看电影。
  老林偶尔打来电话叮嘱我让我多出门运动。
  我说,冬天是适合冬眠的日子。
  然后老林几次提出要过来看我,都被我拒绝,我说你只要在那座城市,等着我回去就好。我只是想要最后一段懒散的时光,不想被谁打扰。其实我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已经有些变化,我开始越来越模糊我们之间是不是还存在爱情。忽然想到曾经有一回在一起出租车上,车上放的是萧亚轩的《错的人》,为这样的巧合我曾纠结了很久无法释怀。我以为那一定是有所暗示的。
  然而在情人节的第二天老林出现在我家楼下,带来了一枚小小的尾戒。我很喜欢但是对于他的突然到来我并不痛快,后来我时常拿着它在阳光下翻转反复的欣赏,会有折射出的太阳光线出现在墙上,很漂亮。
  我开始给老林写信,每天多的时候三四封,有时几句话,有时洋洋洒洒好几千字,甚至有时候会一直写到凌晨三四点钟。
  三月,春暖花开,我将所有信件扎上了粉绿的丝带送给了老林。那一天,我们在一起100天。其实我知道是我自己在挽救一些东西,又或者只是想用这些文字来说服我自己。
  二、
  临近毕业的时光,总是几人欢喜几人忧,同宿舍的女孩们开始陆续分手,落也没能逃过这样的魔咒,自然这里面并不包括我。只是我开始空出许多时间陪落,购物,找一个温馨的咖啡馆待上一下午,唱歌,安静的散步,或者找一个小镇停留三五天。我知道她的脆弱要胜过我。
  那段日子我过的异常满足,老林凭借着他的关系帮我打点好了一切,三月中旬开始进一家大型的公司实习,等拿到毕业证后便可留下工作,对于这样的安排我没有什么异议。因为这对于任何人都是难得的机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们似乎开始平淡甚至冷淡下来,渐渐约会也变成了吃饭,做爱这类的例行公事。老林的工作也日渐忙碌,我约他也时常得不到回复,大部分时间变成我安静的等着他出现,竟然也有了一个星期不相见的情况。
  很可惜我是个懒得改变的姑娘,所以我依然会想到结婚这样的词,我想我一定会在两三年后嫁给老林,我不停地这样的想着。而我的理性告诉我,两三年中会发生多少事情本就无法预料,而我们之间也绝不可能走到这样的结局。
  实习报道的那天,刮很大的风,赶到14楼的时候我脸色红通,头发扎成利落的马尾,我想那一面,我一定给老黎留下了十分美好的印象,如同是那个春天初绽的花。
  老黎,36岁,我的直接上司,同时也是老林的好朋友,戴着金丝边的眼镜,喜爱穿着格子衬衫搭配黑色的长款外衣,个子在180厘米以上,声音浑厚而颇富磁性,总体倒显得年轻。
  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我终于也开始了忙碌工作的日子,不用只是等待。
  我所在的办公室人很多,他们大多青春活跃,而初来乍到的自己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交流,只是除了老黎。
  第一次跟老黎出去赶饭局是四天后的一个晚上,我略微有些诧异,不过最终没有拒绝。在一间人气很旺的餐厅,七八个四五十岁的老总。我并不喜欢这样的饭局,但也不至于反感,毕竟早已成为了一种风气。
  许是很久未沾酒的缘故,走出包厢的时候有了些醉意。老黎与我要走到路口去打车,三月份的夜风吹来,周身起了一些凉意,于是裹了裹外套,调皮的跳到了老黎的右边,老黎高大的身躯尚能为我遮挡一些凉风。
  老黎说,茉茉,一起去喝些茶解解酒吧。
  他第一次叫我茉茉,我嫌太过亲昵,并不甚喜欢。
  老黎却说,我比你大十五岁,当你叔叔都够了,叫你茉茉有什么不可以。
  不知为何,面对这个男人,我似乎总是不会拒绝他。然后我想一定是因为他是我上司的缘故。
  坐上一辆的士十分钟之后,车在等红灯的间隙,胃里忽然一阵翻江倒海,伴着一阵很浓的汽油味道,我未来得及下车便吐了一地。
  老黎连忙拿湿巾给我,又温柔的拍着我的背,最后掏出钱让的哥去洗车,
  连忙下车,站在路边,他有些歉意的看着我。
  而这时我确实已舒服了许多。便说:没事没事,我今天一定是喝的太快了,又加上有些感冒,这可不是我平时的酒量的。
  老黎看着我半天,只说,茉茉,你是个仗义的姑娘。
  步行至附近的一家茶楼,点了铁观音,面对面坐着,酒虽是醒了却有些面红头晕,我想自己当时的形象一定糟糕极了,于是一壶茶只喝了半个多小时,老黎便又一次打车送我回去。
  那时候我还住在学校的宿舍,上到三楼的时候便接到老黎的电话,询问我是否安全到达。
  至此,我和老黎似乎有些超越了同事之间的关系。
  而完全成为朋友是在几天后的晚上。下班的公车上,我拿手机登陆QQ,发现老黎依旧在线,大抵是还在办公室。于是Q过去。
  简单聊了几句,他竟推掉了饭局请我吃饭。我们约定了不喝酒。犹疑了片刻最后选择答应下来。
  之后,老黎定了在我学校附近的一家叫紫桐的餐厅。并开车过来接我。
  那晚我穿了一件红色的大衣,衬得皮肤很白,卷了头发披散下来,蹬了一双8厘米的高跟鞋,只化了眼线,打了粉底。倒显得不甚像20岁的样子。
  见到老黎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亮了一下。而我其实并没有刻意打扮,只是我更加愿意以最为美好的样子出现在任何人面前。
  茉茉,你的头发很好看,该时常散下来。
  餐厅的布置很幽静,用屏风和帘子隔成独立的卡座。形成了两个人的私密空间。
  环境如何?老黎问我。
  除了这吊灯我不甚喜欢,太过亮堂而减了几分情调。
  你这小丫头还真够小资的。
  你这位大叔也挺有情调的,还知道这么好的地方。
  承蒙夸奖。
  那是一顿很轻松的饭局,只是对面时常投来专注的目光让我有些躲闪不及。我承认我是个率性的姑娘,可有的时候并不聪明。于是这样的时候总显得有些心虚。
  茉茉,你说我这么好的男人怎么会找不到女朋友呢。
  恩,一呢,是因为你身边的女人不够多,遇到对的人的几率就少了,二是,你的要求并不低,三呢,感情的事本就是个缘分,或许时候还没到吧。你说我分析的对不?
  老黎哈哈大笑。我想大抵是因为我过于认真的表情,于是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便问,听一个20岁的姑娘给你分析感情的感觉怎么样?
  很不错,茉茉才20岁,年轻真好。这句话,老黎说的很轻。
  我没有接话。
  这一顿饭局以我吃了八小块榴莲酥而结束。那是我最爱的点心。
  回去的车上,老黎说,回家咯。
  那一瞬间我仿佛产生错觉,仿佛旁边的是已与我生活了多年的一个他,偶尔出来约会,而我们温馨的家中,还有个乖巧的宝宝。
  我摇了摇头赶走这个幻觉,然后想起了老林,似乎我们这些日子越来越冷淡疏离。
  四月的天逐渐温暖,只是这个城市的天气太过变化无常。
  愚人节那天我感冒请了病假,第二天中午才回去工作。本来和老林约好晚上一起吃饭无故又被他取消,他总是忙于陪客户领导,与我的时间越来越少,整整一下午都跟着郁闷不已。
  五点的光景,气温又开始降下来。刚下班便被老黎叫上了车,带我去饭局,那晚喝了很多很多的酒,偏偏是越灌越清醒。
  饭局结束之后一行人又去了附近的会所唱歌。
  老黎说,茉茉,想听你唱《因为爱情》。
  可惜当时并没有找到这首刚出的新歌。我在想这是不是意味着一些东西,又或者是我的小敏感。
  后来有女人和老黎一起跳舞,终觉得他们的拥抱的样子很是暧昧,心里竟涌出一些醋意来。我开始知道我和这个男人之间,不再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不知道老黎是不是看到了我追随他的目光,于是俯身伸出手来邀请我。
  我不会跳舞。
  没事,很简单,来。
  老林扶着我的腰间,而我的身高恰好只及他的下颚,步伐简单而随意。
  跳了片刻之后,老黎开始抱紧我,我正好伏在他宽阔的肩头,随着脑袋的瞬间空白,还有老黎衬衫上好闻的味道,我无法抗拒,于是就这样拥抱着,我并不想去思考什么。
  从会所出来的时候已经近12点了,早已过了宿舍关门的时间。于是老黎将我送到附近一家四星的宾馆。
  茉茉,我可不可以不走。
  我有些诧异的看着他。可是只有一张床。
  我保证我绝不碰你,我只是不想总是一个人在家。老黎举着手发誓,像个可怜兮兮的孩子。
  我最终点了点头。
  我在床边的位置睡下,留了很大的位置给老黎。
  我想我那晚一定是醉了。可是心里却清楚的知道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醉了。
  后来,老黎从身后抱住我,我开始抗拒。
  茉茉,就让我这样抱着你睡,好吗?
  我这才安静下来,听老黎在我耳边絮语。那一夜我和老黎之间除了拥抱再无其他。
  老黎说,我不记得是哪一天梦见过你,于是念念不忘。虽然我也会有着许多大叔一样猥琐的想法,但是我并不想侵犯你,我只是觉得与你有缘,或许有一天你会离开老林,到我身边来也不一定。
  那一夜,被老黎拥抱着的身体不敢动弹,而我也难以入眠。两个身影穿插进入我的脑海,我无法抉择,却分明已经有了抉择。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过了九点。老黎躺在床边的软榻上看着杂志,我揉了揉眼睛,看着眼前的情景,还恍如在梦境之中,洗漱之后,老黎给我从楼下的餐厅拿来了早餐,我在桌边吃了几口,竟越发觉得像是一对平凡夫妻的样子。
  那天我没有去工作,老黎送我回了学校,车上一直播放王菲的CD。
  对于老林,涌起了一丝的歉意,无论如何,终是我背叛了他。
  三、
  我向老黎告了短暂的假期,似乎是不知道如何面对,于是只能做一只鸵鸟,逃避掉这一切。那些天我哪都没去,只是宅在宿舍里,因为我似乎需要时间来完整的思考这一切。只是我开始越来越看清,我对老黎的思念竟如此云涌,遏制不住。
  而老林似乎已经成为翻过的那一页。
  那些天无数次的拿出手机翻出老林的号码,编辑好分开的短信,可是最终都选择放弃。
  我不知道自己这一次为何如此犹豫不决,我想我是个自私而不够勇敢的坏姑娘。只是我有些害怕,无法想象倘若真的有一天我与老黎在一起,我会面对些什么?在作好一无所有的准备之前,我并不能勇敢的丢弃已拥有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陈旧的洋娃娃。但是书上曾经说过,如果你同时爱上两个人,选择第二个,因为如果第一个是真爱的话如何会爱上后一个。
  所以,我不再是个好姑娘了,对吗?
  老林过来道歉,我只是借口不见。
  临近离校的日子了,似乎所有人都更加忙碌。那天晚上偏只剩下我一人在宿舍。并不害怕,只是不习惯这原本该热热闹闹的环境忽然冷清。于是打算早点休息。
  快11点的时候,老黎打来电话,听闻我一人在,便邀我出去唱歌,我拒绝了。他便陪我讲了二十分钟的电话。
  茉茉,你别关机,我过会再给你电话,哄你睡觉。
  好。
  我又一次开始忘记了老林,体验着这般的幸福,缓缓入睡。
  再一次电话响起的时候已经是12点,我迷迷糊糊的接通电话。
  茉茉,我在来你学校的路上,我想见你。
  可是,我已经睡了。
  此时我心里已满是惊讶,才知道原来有些人的突然而至对于我是如此浪漫。于是骗了宿管阿姨溜出校园。那晚的月光不是很好,空荡荡的校园更是显得分外幽暗,不禁有些心虚,于是快步走着,直到看见老黎的身影立在大门外,依旧是一身黑色的风衣,在昏黄的灯光下,一瞬间我的心便随着亮了,蔓延出大大的笑容,终于像个孩子一般扑向他的怀抱。
  如同是黑暗中的一道光线,而我终于明白什么是勇敢。
  出租车上,我终于拿出了手机将那条编辑过无数次的分手短信按了发送键。
  老黎喝了一些酒,于是始终拉着我的手不肯松开,将我揽在怀里,一遍一遍的说着我的名字,茉茉,茉茉,像是自言自语,像是小孩刚学会的一首童谣。
  我的心有些湿润,就如同那个春天的一棵正在发芽种子,努力想破土而出,触碰到温暖的阳光。
  我想我爱这个大我15岁的男人。
  凌晨时开始下雨,很小,但是好似不会停。
  如我所料,回到宿舍的时候,老林出现在我的楼下。不吵不闹,面色平静,只邀我上车。
  小茉,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
  我未料到老林会直截了当的问我。一时无语。
  我低着头,半响轻轻嗯了一声,犯错误一般。他太过软言轻语,让我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但我只是想爱,仅此而已。
  那么,小茉,再陪我一天吧,我不想是一条短信就突然将我们分开。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虽然这并不是太有意义的事情。一朵花,现在落和明天落,并无多大分别,赏花的人即便多赏几时,最后也只能眼看着她落下,况且那朵花,蕊已先败。
  不过那却是开心的一天,是我们说话最多的一次,我们很少这样轻松愉快的聊天,我们不停聊着我们小时候的顽皮淘气,第一次暗恋的男孩女孩,一些很细碎的故事,只是都不约而同的时间停在了彼此相恋之前,更像是两个久未相见的好朋友,恶补上那些未曾一同走过的岁月,坦诚相待,为那些往事干杯,笑出眼泪。这才恍然发现原来彼此还有那么的故事,未曾有过了解。
  只是老林的目光依旧让我受不了,那底下分明是有悲伤。
  我们分开的时候是在城市最繁华的街头,我主动给了老林一个的拥抱,终是有泪水滑进了我的衣领,那一刻我被吓到,眼泪的温度只透入心尖,他是第一个为我留泪的男人,我从未想到他会是一个为我留言的男人。于是老林紧抱着我不肯松开,漫长到风吹干了他的泪水。
  最后的最后,老林挤出了一个微笑。
  你为何不曾问我爱上的是谁?
  小茉,你要知道这个城市是多么的小。
  说完老林转身离去。
  我伫立在这喧闹的街头,无法动弹一般,看着拥挤的人群,幸福的情侣,忙碌的小贩,面无表情的妇女,焦急行走的年轻人,好似那天失恋的人是我。那时我依旧会想或许老林的霸道就是爱的方式。
  失去和获得之间,永远无法计算得那么清楚。
  四、
  之后的两三天我拒绝和老黎见面,我想一场爱情的结束需要一点时间来缅怀,虽然连同自己都觉得这样很是矫情,但是我还是这么做了。那几日,阳光开始好起来,但是我依旧有些闷闷不乐,怎么也无法真的快乐。落担心的看我,我只告诉她我分手了,关于老黎,却是只字未提。
  而我也没有告诉老黎,我已和老林分开。原因很简单,老黎不曾说过爱我。于是我还要考量这一切。我恢复了正常的实习生活,我想过要离开,因为这一切都是老林曾经帮我安排的,但是每天可以见到老黎,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开心的事情,留下便找到了理由。老黎依旧带我出去吃饭,我依旧会喝不少的酒。
  老黎的工作不算很忙,所以能陪我的时间很多,他带我去这个城市最安静的酒吧见他的朋友,然后被灌许多酒之后我们偷偷溜出来在街头拥抱,也一起去看电影吃高档餐厅吃路边小馆,他和老林唯一不同的是他会问我想去哪想干什么。而老林吃饭的时候从来不会让我点菜,老林从来不会帮我吹干头发。他总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仿佛是施与我一切,包括感情。于是老黎便显得体贴温柔的多。
  六月,搬离了学校,老黎想为租一间精装的一室一厅,这是我第一次拒绝了他。因为除了感情我其实是个一无所有的姑娘,而我并不想成为感情的傀儡。
  就好像我和老林在一起的时候,对于老黎我是无法挑剔的,而现在仿佛是有了资格。而所有的故事好像也平淡了很多。
  有些时候,老黎带我赶饭局的时候,也会带上另外一个广告部的女孩,而在人多的办公室内也会和我疏离,甚至都不敢回应我投去的微笑。那些天我仿佛明白了一些什么东西,只是又没有勇气去真切的承认而已。
  那年的夏天很奇怪,到六月底才完全热起来,晚上甚至还有些凉。老黎开着车载着我从高架上下来,忽然说,茉茉,我们私奔吧
  我看着他的侧脸,一时不太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我们就顺着这条路一直开,一直开到海边的城市再停下来,或许我们还能赶得上看日出。
  那一刻,我是在感动中凉下心来的。何必会用私奔这两个字。他未娶,我未嫁。若真的在一起,不过是要时常承担些闲言碎语而已。而我们竟然都没有勇气。
  你真的没有结婚吗?
  没有。
  夜晚的高速上风有些大,车辆很好,于是我便经常握过老黎的手。仿佛意识到了那是我们最后在一起的时光。
  抵达海边的时候刚要到四点。我们看上去都有些疲惫,老黎将我揽在怀里,便一直就这样安静的彼此靠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
  茉茉,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恩,挺喜欢的。
  老黎便没有说话。停了一会我又反问,那你呢?
  很喜欢。
  恩,很喜欢
  我轻轻的重复了一句,之后又是沉默了。
  这一点连同我自己都是很厌恶,明明就已经爱的无所救药的时候,面对着未知的不可确定的一切便要将一切都掩藏起来。
  海风有些大,我们便返回了车里。老黎依旧是抱着我。渐渐的便靠在车座上睡着了。我看着这个我爱的男人,仿佛很遥远。记得我还没有与老林分开的时候,他便问过我,你是要当我的情人还是爱人。那时我没有回答。而如今我依旧没法回答。如果我们在一起,我或许不会把你像其他人一样介绍给落,介绍给我的朋友们,而你恐怕依旧会同我在公司内形同路人。那么我们仅下的爱情来做什么,我知道我是个苛求的姑娘,总是渴望更多。
  将近五点的时候,我依旧醒着,却看见老黎的手机亮了几下,以为是电话便拿了过来,却只看到一个女人的名字:夏朵。
  纠结犹豫了几分钟,有看了看还在沉睡的老黎。最终没有敌过内心的在意与好奇。我不道德的偷看了短信的内容:我收下了你送来的花,我现在坐在阳台上想念你,我们在一起吧,记得这个时间,2011年6月29日凌晨5点03分。
  手机的光线刺得我眼泪落了下来,原来我只是你追逐过程中的调剂。我有些自嘲,这对于我,更像是一场报应。
  太阳露出地平线的时候,我摇醒了老黎,他一直拉着我的手,没有松开。日出的确很美像一场幻觉。而这之后它将温暖世间万物,独独暖不到我的心里。我看着这盈蓝的海面,红彤的太阳,身边的他,忍着没有哭,这样才能将这最后独一份的记忆更深的刻入心底。
  茉茉,很美是吗?下一次我们去更美的地方。
  我靠近了老黎的怀里。下一次对于我来说是多么残忍的词语。
  回去的车上,我对老黎说,把手机关了吧,等到上班时间再开。老黎听从了我的话,那条短信我并没有删掉,我只是希望他能迟点看到,至少等我离开之后,至少这几个小时他还在我身边,心也在。
  他同时也会看到我在5点10分发送的一条短信:再见,亲爱的老黎。
  我和老林分手的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像是在保护我最后仅剩的所谓尊严。而后来他会知道一切的,老林曾经说过,这个城市多么小。
  后记:
  毕业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最终离开了那间公司,也离开了老黎。所有朋友对此表示不理解,我没有向任何人解释这一切,包括最亲爱的落,老黎成了我心底最深的一个秘密。
  那之后我回到了家,爸爸希望我能留在老家所在的工作。我说,爸爸,你能不能允许我在任性一次,去一座我一直想去的小镇渡过一段时间。
  后来我在那座小镇遇到了一个姑娘,我们相谈甚欢,我跟他说了我的故事。她递给我一张明信片,说,把你的思念寄回给他。
  最后的最后还是选择回到了那座城市,因为我听到了一句话,超过四个月的迷恋便是一场不容置疑的爱情,于是我停留在这,有一天我会有足够的勇气,哪怕这爱情是一场海市蜃楼,我也要接近他寻找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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