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偶 戏
穿过公园爬满红蔷薇的大铁门,远远就能看见那个骚包的蓝顶大帐篷。顺着人流再行几步就看见一个巨大的招牌:“世界顶级人偶师大师安德烈带您领略伟大冒险之旅”。 “啥时候这阿猫阿狗也能成大师了?顶级?还世界的?真不害臊。”心中腹诽着,我脚步却不由加快了几分。 绕过一排小树林,才发现大帐篷的旁边还站着一个两人高的木制人偶。这人偶不出所料的头戴酒红色的圆顶礼帽,穿一身绿呢大衣,红色皮鞋锃光瓦亮。人偶白漆漆的脸上还打上了腮红,两道朝天眉的下面左眼戴一个无框眼镜,右眼眯缝着,一看就知道正憋着坏主意。鼻梁高挺,却有一点歪,让人恨不得马上就给他来一个右勾拳纠正过来。薄薄的嘴唇随着两撇八字胡咧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尖尖的下巴上留着一小撮山羊胡,很有一副落魄贵族的狡猾。木偶躬着身,侧着头,一手抚胸,一手作欢迎状,怎么看也是一脸贱兮兮的相,总想着揍他一拳既解恨又解痒。 我努力压下心里的冲动,念了两遍清心咒,强忍着不去看那个人偶,再次瞥了一眼手里的票,不由得用力捏紧了些,以至于检票的小丑从我手里抽了两下也没有成功。 “抱歉,有点走神。”回过神来的我对小丑低头道歉,松开了手中已经皱巴的马戏票。 “轻松点,小姐。”小丑一边拿打孔器在小小的纸片上打孔,一边笑着说:“大家都是来找乐子的,希望你也能寻找到快乐!” 我接过票,微笑着说:“谢谢,但愿如你所愿。” 推推搡搡,走走停停,随着人流走进帐篷。这是一个有三百多平米大的扇形空间。迎面一道绿色的帷幕将舞台分割开来,从帷幕底部露出的地板来看,舞台高有一米,两侧树立着两个一人高的木制音箱。座位由高到低呈阶梯分布,中间留有两条过道,将观众台整整齐齐分成四个大块。 因为还没有开始表演,帐篷内灯光明亮,观众台上稀稀拉拉坐了有百十来人,有的在找座位,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吃零食,乱吵吵的像一群苍蝇飞过来飞过去。 我略微打量了一下场内,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看着帷幕,不觉想起来心事。 自从离开后,今年是第四年了?还是第五年了?管他呢。倒是这个该死的家伙真是比耗子都能躲,居然换了六个国家二十七个地方,要不是那顶骚包的酒红色圆顶帽子包了一圈粉红色的帽檐——那还是小丫头薇薇安的杰作——自己都不能确定是他。 也不知道薇薇安现在怎么样了,还有瞎子、聋子、瘸子、脑瘫他们还好吧?最放不下的还是该死的脑瘫,别人叫他脑瘫没事,自己叫他脑瘫居然敢反抗?反了天了还,挨了多少揍也不长记性。下次还不让叫直接打折他的腿,反正有他在…… “你好,这里有人吗?”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想,按照五年前的脾气,我肯定是一个大耳刮子甩过去,现在么…… 我转过头,轻轻撩了一下耳边垂落的头发,柔声道:“额,没人的。”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亚麻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白皙的脸上点满雀斑和粉刺,穿一件蓝格子衬衫,听了我的回答后满脸的兴奋。 我从他的身上散发出的荷尔蒙味道就能判断出他的想法,扫了一眼他身后正在作打气状的几个小屁孩,心里不由得一笑。自从跟他分开之后,我经常遇到这样的场景,因此我可以十分的确定自己的魅力越来越足了。 看见我一直盯着他,初出茅庐的小屁孩脸上开始冒汗。 “你……你……你喜欢人偶剧吗?我是说安德烈是我的粉丝……不对,不对,我是安德烈的人偶……额……额……你叫什么偶像……我喜欢吃披萨……额……我、我、我叫卢克.塞克里斯……” 我看着他手足无措,语无伦次,不由得笑道:“卢克.赛克里斯,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萨琳娜.安德烈。” 我向他伸出了右手,男孩像是不可思议的,先是慢慢的后又快速、小心翼翼地握住我的手。我不等他握紧,就轻轻抽回。看着男孩不舍得样子,我暗暗给自己的表现打了十分,这么多年来,我越来越适应我的身份了。 “额……我……”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的表演五分钟之后准时开始,请买了票的朋友赶紧进场,进场的朋友抓紧时间坐好,保持安静,我们的精彩表演马上开始。”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大腹便便的小丑走到舞台前,手拿麦克风开始组织观众就座,让打断话头的小男孩有些气恼。 见我开始关注小丑,小男孩开始抓紧时间跟我说话:“他叫维克托,是这个剧场的主持人兼串场演员,我妹妹很喜欢他,我家有只苏格兰牧羊犬也叫维克托,是我爸爸从爷爷乡下的农场抱回来的,我爷爷乡下的农场有两百英亩,养了很多牛,种满了……” 我对塞克利斯家族的成员和产业毫无兴趣,只是“嗯、啊、哦”的随口应付,就这也让小男孩兴奋不已,说话越来越顺畅,越来越快,让我想起了那年一直追在我背后的机关枪子弹。 终于,在我实在忍不住将手中早已揉成一团的票连同拳头塞进他唾沫四射的嘴巴里的前一秒,剧场里的灯光暗了下来,在一阵悠扬的风琴声中,帷幕缓缓拉开了。 “呀,终于解放了。”在小雀斑满含遗憾的眼神中,我微笑的冲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呼,我长出一口气,这个该死的世界终于安静下来了。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他却说喜欢我这样气急败坏的样子,他说:“这样就越来越像个人了。” 悠扬的钢琴曲响起,舞台上的灯光逐渐亮了起来,伴随着轻柔如鹅毛的暖光,墨绿色的帷幕缓缓向两侧后退。一个衣着华丽,贵族装扮的人偶撇着腿从后台走出,昂着那个陶瓷做成的头,开始独白: 我的祖先 沉睡在安克拉群山之巅 他们的无敌剑锋 扫荡过这片平原 我 尊贵的威尔逊伯爵 承先祖恩泽统治这里 福享万年 …… 看得出这是个安置了球形关节人偶,不出所料的话,是他亲手烧制的,因为每个细小的关节都经过细细打磨,毫无阻碍——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似乎对这个娃娃脸的小矮个儿很满意,居然给它起名叫威尔逊——我的名字还是自己起的呢。 舞台上的场景是在客厅,一个三脚架上架着一副镶了玻璃的画,几个大腹便便商人围着画,每个人都戴着白手套,拿着放大镜,不时互相轻声交头议论。威尔逊伯爵手里慢慢摇着一杯红酒,游走在画架周围,一会儿拥戴者白手套的手指指指点点,一会儿抿一口红酒一脸的享受。 “看这线条,多么细致,多么美妙。看这色彩,多么艳丽,多么绚烂。这是三百年前达利斯王国御用宫廷画师安吉拉大师逝世前的最后一件神奇杰作,世人都称赞他有一双缪斯女神亲吻过的双手,他的画作被誉为王国瑰宝。看,这里是他的亲笔签名,这里是帝国首都龙记艺术馆凯米拉大师亲自出具的鉴定证书。世上只有这么一幅,是我祖父的珍藏,帝国公爵奥古斯丁元帅出价十五万金币想要收藏,我祖父都没有舍得转手。如果不是我最近要投资拉韦朗的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周转,我才舍不得典当呢,三万个金币?打发叫花子呢?想也不要想。” “尊敬的伯爵大人,经我们鉴定,这幅画确实是无上杰作,可惜毕竟是过了三百年,现在的艺术风格已经发生变化,达利斯宫廷风格已经过时了,现在的艺术界和收藏界都在奉行后容克风格,十五万金币在前些时确实值这个价钱,现在么,五万金币已经是虚高了。” “不可能,你这个不懂艺术,只懂钻营投机,敲骨吸髓的奸商,十二万,不能再少了。” “八万,我的大人,不可能再多了。” “十一万,这是我的最后底线,不同意的话我再找其他典当行看看。” “十万,这是市场最高价,也是我们最后的报价,我的大人,在安德鲁行省您不会再找到愿意出更高价格的人了。” “好吧,你这个该死的奸商,成交。” “上帝保佑你,我仁慈慷慨的大人。” …… 好吧,还是那个熟悉的套,还是那套熟悉的词,还是同样熟悉的场景,还是那个令人讨厌的腔调。我仿佛又看见了他每次得逞之后一手撒金币,一手泼红酒,屁股扭出花的贱样。 帷幕落下,拉开,场景变换,是一个后厨。 台上的一个身穿女仆裙的人偶从一张桌子上端起几个碟子。不得不承认,薇薇安穿这种裙子很漂亮,修长的身材,娇娇弱弱,楚楚可怜的,让人一看就生出一种保护欲望,是男人眼中的白月光,男孩心中的罂粟花。你看我旁边的小雀斑眼睛都快黏在她身上了,完全不介意那是一个人偶。 薇薇安端着一摞碟子往外走,一个侍应生风风火火冲了进来,俩人正好撞了一个满怀,瘦弱的薇薇安不由得往后倒去,一摞碟子,掉到地上摔得稀碎,而那个侍应生没事人一般跑走了,像是没有看见摔倒在地得薇薇安。 这个脑瘫,还是这么莽撞,一点也没有长进,虽然是表演,那也用不着用那么大劲,看把我旁边得小雀斑心疼的,直搓牙花子。 “薇薇安!” 倒在地上的薇薇安,正像打开一把折尺一样努力地爬起来,一道粗野的声音突然响起,声音像嘶吼的野兽。 “该死的,这是今天第四次了!从我的餐厅滚出去!滚到甲板上!现在!船一靠岸就给我滚下去,乘我还有一点理智,不然我就把你扔海里喂鱼!” 这是瘸子,平时一天憋不出一句话的他,在舞台上表现还行,情绪够饱满的。瘸子是我跟安德烈捡回来的,那时他头朝下插在一个垃圾桶里,等待着被垃圾车运走,他的命运十有八九是被当成燃料塞进发电厂的燃烧炉里,如果不是垃圾桶把他低低的哭泣声放大了好几倍,自诩耳聪目明的我也不会发现他。当我跟安德烈合力把他从垃圾桶里拔出来的时候,发现他没了俩胳膊,左脚还少了四个脚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尽管后来安德烈把他完全修复了,但“瘸子”早就成了我对他的固定称谓。 唉,可能是同病相怜吧,我后来和安德烈一起收留了聋子、瞎子、脑瘫,还有薇薇安。 舞台上一阵猛烈的风声呼号,将我从回忆里拽回来。钢琴协奏曲《雨风之夜》响起,雪花簌簌落下,瘦弱的薇薇安低着头,双手抱膝坐在路灯下瑟瑟发抖,头上落满了的雪花,一条油渍麻花,破烂不堪的餐桌布裹在她的身上,她努力地缩着身子,可是桌布太短了,一双已经冻得通红的脚怎么也裹不住。昏黄的灯光垂下,不会为她带来一丝温暖,匆匆路过的行人也不会为她停留一秒。 被遗弃的滋味不好受,我懂,走投无路,举目无亲,当全身上下只剩下灵魂还值点钱,哪怕就值一个铜子,也会毫不犹豫的卖给恶魔。 果然,恶魔上台了,尊贵的威尔逊伯爵摇摇晃晃的走上台来,手里提一瓶酒,口袋里还不时洒出一两枚钱币,一群流浪汉在他后面哄抢地上的钱币。流浪汉中,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掏出了短刀,蹑手蹑脚摸到威尔逊伯爵身边就开抢。醉醺醺的威尔逊伯爵耍着醉拳跟流浪汉撕打在一起,一不小心摔倒在地,流浪汉骑在威尔逊伯爵的身上,举起手中的刀就要刺下,浑身无力的威尔逊伯爵只能本能的举起手掌阻挡,只听“啊”的一声,一道血光冲天而起,两截断手指正好掉在在薇薇安的面前,一下惊醒了迷茫的女孩。 薇薇安一回头,就看见流浪汉再次举刀刺下,她突然像是激发了什么模式,一下跳起,奋不顾身地冲到威尔逊伯爵身上,用胳膊为他挡住了致命的一刀。凶手也愣在了现场,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人。 这时,十几个保镖打扮的人冲进流浪汉人群,拳打脚踢驱散人群,几个人将凶手打倒在地,控制起来,几个人将惨叫的威尔逊伯爵扶起来,保护起来,又有几个人将薇薇安按倒在地。 “放开那个女孩,是她救了我,我将竭尽所能报答她。”威尔逊伯爵捂着右手忍着疼痛道,“孩子,你要什么?” “我……一顿饭……一个馒头也可以……”薇薇安也捂着胳膊嗫嚅。 “哈哈哈,以后就跟着我吧,饭管够。” “谢谢,谢谢,感谢上天,感谢大人的仁慈。” 薇薇安急速点头,眼中闪过希望的光芒。 切,又是该死的第一条例——永远不得伤害人类,有人类受到伤害时,第一时间进行保护——这是哪个该死的制定的程序?——凭什么? 还有更令人发指的《清理法案》,对产生自我意识的人偶,任何人都有责任就地进行清理,不得姑息——为什么?凭什么? 当年,当我靠着仅剩的两根手指爬出的灰烬的时候,我可没有对上天降下的大雨心存感恩,只觉得老天不公。我们的生命已经比野草更下贱了,为什么还要受到歧视和作践?人偶拥有感情就有罪?哼,我们只会比野草更旺盛。 哎?我……我没有跟你们说过吗?我不是人,是一个人偶,嗯……至少以前是。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安德烈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句:“以后就跟着我吧,饭管够。” 我不要吃饭,我是人偶,不需要,我要变成人,自由的享有我的灵魂。 我对他提出了要求,他却笑着说:“有点难度,有点挑战,有点意思,成交。”我看见他左眼的单片眼镜里闪着光。 后来的日子里,我被断了两根手指的安德烈重金——据他说——请来的匠人修复了四肢,虽然都是不知道哪里弄来的零件拼凑起的,但好歹可以重新自由行动。 那出场费高昂的匠人顺便也给他接上了两根假指。送走了匠人,再次拿起画笔的安德烈发现他右手开始微微发抖,甚至不能再画出一条笔直的细线——我严重怀疑是因为那两根纯金打造的假手指太重了,可惜没有证据——更不用说仿造那些笔触精细的世界名画。那一天他没有喝酒,只是沉默着解雇了所有的保镖,然后待在屋里一天不说话。 我看到他颓废的样子,心里很是不解,“指头掉了接上新的不就好了吗?还不时照样画画?有什么大不了的?” 当我随手拿起一根画笔,在画板上画出一条优美的弧线时,他空洞的眼睛像充电的探照灯一样亮了起来,看我的眼神像野狗遇到了……嗯,肉骨头……嗯,不对,像狂信徒遇到了天使,这个比喻才恰当,嗯,就是这样。 于是我们搬了家,他开始专心教我画画,什么透视、光影、交界线,什么素描、色彩、肖像画,什么水粉、油画、水墨画,讲起这些来他滔滔不绝,唾沫横飞,加上那浮夸的手势,沉醉得表情,浑身散发着自信的光芒,看得我一阵恍神。 “……除了掌握这些绘画技巧,我们还必须精通各位大师的签名,各大艺术鉴定馆的签章。必须做到连拼写错误、笔画笔顺也一模一样……如果说绘画艺术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仿制那就是这门学问中的桂冠,因为你不但要画得像,还要画得真,连画家的错误也得仿得一模一样……” 我听不懂他那些关于艺术的哲学,那些听起来狗屁不通的深奥门道有什么用?对我来说其实很简单,对着照片描下来就行了呗。于是,安德烈美术专业补课班获得了空前的成功,第二天,我就出师了。当我将一副埃里克斯的名画仿制品摆在他面前的时候,安德烈一下陷入了沉默,意犹未尽的遗憾和喜出望外的兴奋在他的脸上来回切换,比幻灯片还快。 “啊哈哈哈,我伟大的威尔逊伯爵大人真是个天才,本大人要是去教美术,那全世界都是艺术家了。额……当然啦,你也是个天才,在我无以伦比的天才教育之下,你的天才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哈哈哈,这下又发财了……” 安德烈兴奋的一下跳到了桌子上,开始扭着屁股跳起了舞,不时的冲我作飞吻。 我可以百分之一万的确定,一看到他贱兮兮的样子,我的拳头就开始发痒的病根就是从那时候落下的。 就这样,改名安德烈男爵的威尔逊伯爵开始在贵族和富豪们的社交圈里活跃起来,所有人都知道,男爵阁下镶满钻石的右手手套里藏着两根黄金制成假指,那是他跟非洲雄狮搏斗时造成的损伤。 一幅幅精美的,经过知名艺术鉴定馆鉴定的世界名画,从男爵阁下手中流出,装饰了某位富豪的客厅,或是珍藏在某位贵族的地下金库,换来了大量的香喷喷的金币。那猥琐的样子跟舞台上的这个混蛋出自一个模子。 “听啊,亲爱的, 这是多么美妙的声音, 看啊,薇薇安, 这是多么美丽的色彩, 你闻闻, 这香喷喷的味道 比萨蒂尔公主身上的味道 还要令人陶醉 ……” 舞台上,金币如雨点般落下,金币雨中,威尔逊伯爵大人正手持红酒杯与几个衣着暴露的金发美女翩翩起舞,背景是薇薇安坐在画室里正在认真描摹一幅世界名画。 谁能知道这个风流倜傥的浪荡子弟,挥霍无度的贵族老爷,不过是个爱慕虚荣的市井之徒。 还算有良心,威尔逊伯爵并没有把薇薇安当作生产工具,薇薇安的状况也好了起来,她身上穿的不再破烂,而是干净整洁的精美华服。 舞台上威尔逊伯爵醉醺醺的走到薇薇安的身边,从身后拿出一束花,送到薇薇安面前。薇薇安双手接过,道谢:“谢谢你,威尔逊伯爵大人。” “不用谢,门口顺手摘的。”威尔逊挥挥手,毫不在意的说,“哦,对了,还有这个。” 威尔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项链,递到薇薇安手中,道:“那个侯爵大小姐没要,便宜你了,该死的,还有女人不喜欢钻石的?”然后他就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了,打起了鼾。 薇薇安兴奋地接过项链,小心的戴在白皙的脖子上。缀满钻石的项链,在灯光下闪闪发亮,那一刻,她乌黑的头发,俊俏的脸蛋,灵动的眼眸,含羞的笑容,纯洁的气质,闪耀着比钻石更迷人的光芒。 那个垃圾堆忍饥挨饿的丑小鸭,摇身一变,成了笼子里翻腾跳跃的金丝雀。 没有人发现,就在这个时候,沙发上的鼾声停了。 看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我戴上那串项链的时候,我跟安德烈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该死的,这哪里是项链,这分明就是金丝编成的笼子,蘸了蜂蜜的那种。 那时候在安德烈男爵大人视之如粪土的重金帮助下,我已经完全恢复了人身,拥有了人类的外貌,人类的头发、皮肤,甚至自己的指纹,身体更灵活,反应更灵敏。不再是一块僵尸般可以简单活动的木头疙瘩。 除了不让我走出屋子,安德烈还是很好的,经常给我带还来一些小礼物讨我欢心。当然,要么是娜娜看不上的耳环,要么是送丽丽多出来的香水,要么是露露落下来的手镯,要么是酒会上剩下的整瓶红酒和整盒蛋糕……该死的难道不知道我是人偶?你说他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我要的根本就不是这些。我要的是自由,像人类一样的自由。以前是木头不方便,现在我身上已经看不出一点人偶的样子了,为什么不能像人类一样走出那道门,享受自由的灵魂? 面对薇薇安和我一模一样的质问,口才伶俐的威尔逊张口结舌,半天才说:“我……我只是……” “只是什么?”薇薇安嗔怒道。 “我只是不想让你离开……外面很危险。” “我是愿意跟着你,但我不是除了为你赚钱,其他的什么都不能自己做主,连出门去透透气都不行吗?”薇薇安放软了语气,“威尔逊大人,奴仆也应该有最起码的自由。”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害怕失去你,与那些该死的画没有一分钱的关系。我知道,我只是一个爱慕虚荣的骗子,那又怎样?我就是看不上那些表面伪善,心底龌龊的混蛋。他们的灵魂已经卖给了魔鬼,被铜臭污染。我就是要他们最宝贵的钱变成可笑的废纸。我承认,我也是个混蛋,我早已深陷黑暗,但我心底还有一点光。我知道我爱上你了,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你走吧,去寻找你的自由去吧。”说完,威尔逊伯爵头也不回的走了。 你说说,这是不是个混蛋?光顾自己痛快,根本就不理会别人的感受,我当时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呢,他就跑了。 舞台上薇薇安呆在当场,她用手摸着自己的脸,脸上像变戏法式的,一会儿羞涩,一会儿恼怒,一会儿甜蜜。此刻,她心里五味杂陈,离开这个牢笼,迈步就可以实现,可此刻的腿有千斤重,但刚才还如波涛汹涌的想法也早已烟消云散了。 窗户纸一旦捅破之后,后头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我问过他:“为什么明知道我是只人偶还会爱上我?” 他说:“不知道,我是被你的灵魂所吸引,无法自拔。” 嘴上说着“油腔滑调。”我心里却暖暖的。 人类的情感,真是奇妙。 从那以后,在他的带领下,我开始走出屋子,去接触这个人类社会,顺便也帮助跟我一样觉醒了自我意识的人偶,其中就有薇薇安、瘸子、脑瘫他们几个。 富有、潇洒、睿智、幽默的安德烈男爵大人突然就从社交圈消失,让那些富豪和贵族们很不适应,以至于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那些高贵的脑壳怎么会想得到,尊敬的男爵大人正待在一个小村子的小屋里满身木屑,手脚笨拙的学习制作和修复人偶。 我问他为什么要学这个?他笑笑说:“总得有个正经手艺不是?我总不能当一辈子骗子吧。” 其实我知道他是为了我。 于是,小木屋里除了叮叮当当砍木头的声音,还能听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各种抱怨: “该死的,这个关节是怎么弄的?” “唉,亲爱的丽丽、露露、思思、文文、娜娜……我想念你们呐!老爷我呀可是受苦啦……哎呦,别打,别打,她们只是我养的小宠物,嘿嘿,小宠物……” “唉,安娜拉家的红酒,杜里斯家的烤肠,乔伊娜家的牛排,菲利斯家的沙拉,爱丽丝家的面包……啊?好吃,好吃,你做的比他们做得好吃一百倍……” “哈哈,老爷我成功了,咦,怎么又掉下来了?不是这样装的吗?” “怎么样?瘸子,走两步,再走两步,我看看……哎,你站稳了,别倒呀……快快快,扶住他……” 就这样,安德烈的手艺每天都在提高,那些人偶的身体也逐渐修复,大家习惯了他的不着调,也慢慢融入这个大家庭中。 可惜啊,生活就像大海,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如同风暴,扰乱了你的美好生活。 就像舞台上表演的一样,在一场富豪和权贵们组织的艺术品鉴赏活动中,两幅一模一样的世界名画出现了,两位权高位重的收藏者各执一词,急头白脸的从用笔、色彩、风格、意境、纸张、签名、鉴定证书等各个方面努力证明对方的画是伪作。 这下麻烦了,当面子比金子更重要的时候,刀子就快砍下来了。 要不是出去买东西的瘸子发现了情况不对,我们从早就挖好的地道溜走,就会被堵在城卫军的包围圈里了。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被通缉的生活,从这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当城墙上安德烈男爵的照片向每个路过的行人炫耀他迷人笑容和健康牙齿的时候,我们就得像一群搬家的老鼠一样开始转移了。 “看看看,我的样子,那是多么的帅气迷人!为什么要跑?你们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哎呦,哎呦,我闭嘴,闭嘴,马上闭……” 这个白痴。 为了掩人耳目,我们收购了一家人偶剧团,表演一些老掉牙的剧目,虽然没什么人看但也没什么危险。再加上人偶的面貌可以随便改变,我们的生活倒无大碍。 这样在各地流浪的日子让我大开眼界,耳濡目染之下开始学习和模仿人类的情感表达,喜怒哀乐。用他的话说,我越来越像一个人了。同时,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偶产生了自我意识,有了人类一样的情感,我称之为“类人”。人们对类人开始恐慌和排斥,还不要脸的专门出台了法令,规定类人一经发现会被抓捕、就地销毁。 我们的人偶剧团帮助和修复的类人越来越多,有些愿意留下来抱团取暖,有些离开了就再也没有见到过。 为什么人类不能与类人和平相处?甚至像安德烈和我一样彼此关爱?我心中的早就萌发的草开始疯长,那种对世界的探寻欲望和对自由的渴盼又开始蠢蠢欲动。 终于,一天晚上,我望着远方发呆了很久,不知什么时候他走到我身边,他抚摸着我的头发轻声的说:“出去看看吧,早说了要还你自由的。去吧,不用为我担心。要是愿意回来……你会找到我的,要是……算了。”说完他就走回大帐篷了。 第二天,踏着朝霞,我跟大家一一打了招呼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人偶剧团,那家伙居然真就没有来送我。 我开始在周边几个国家四处游历,因为我的外表、气质早就跟人类没有区别,除了一些不怀好意的骚扰,倒也没遇到什么大的困难。最大的困难反而是他给的金币很快用完了,我知道这是他的小阴谋,但想起那个猥琐的笑容,我偏不让他如愿。 于是我开始靠着给人画肖像画赚钱,自给自足,一有空就去泡图书馆,学习人类历史。当然我时刻在小心翼翼隐藏自己的气息,躲避黑衣人(针对类人的暴力部门)的抓捕,小心翼翼的接触其他类人……回想起来,那段时光真是充满阳光。 我在四处流浪的快乐生活一直过了三年,直到我开始厌烦,因为那个不着调的家伙越来越频繁的跳出在我的眼前,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几乎让我窒息。于是我回到了当时离开的地方,然后凭着一些蛛丝马迹四处寻找。一年半之后,终于来到了这里。 舞台上,人偶戏已经大结局,威尔逊伯爵大人和薇薇安已经坐着马车开始了幸福的流浪生活。绿色的帷幕开始慢慢合拢,剧场里的灯光开始明亮起来。我看了看身边已经鼾声大作的卢克.塞克里斯先生,微微一笑,侧身离开座位。 顺顺利利的来到后台,我倚着门框看着那个家伙正在笨手笨脚的收拾东西。他看上去心情不错,吹着口哨,那是几年前流行的一首民谣曲调。忽然,他好像发现了什么,停顿了下来——“唔,是这个味道。”——他慢慢转过身来——“我幻想了无数次这个场景,欢迎回家,我亲爱的爱丽丝。” 我看着日思夜想的人儿,那明亮的眼眸,那温暖的笑容,那缓缓张开的有利臂膀,那一步一步向我走来坚定步伐,心里一热,鼻子一酸,扑上前去。 “哎呦,你干嘛打我?” 被我一拳打倒在地的安德烈一脸懵,捂着腮帮委屈地说。 “我叫啥?看清楚,仔细想。”我紧握拳头,恶狠狠的在他面前比划着。 “咦?不对吗?额……安娜?哎呦,不对?丽丽?还不对?哎呦,露露?哎呦,别打了,思思?文文?哎呦……” 嗯,回家的感觉,真好啊。 |








